1 ) 一个错误只能被另一个错误弥补,一次救赎只能被另一次救赎成全。
优秀的剧情,巧妙的时间轴,得到慰借的结局。佳作。
关于剧情
不细说了。看过电影以后,会觉得故事并不复杂。一个受伤的妈妈,为了复仇重演了自己经历的案件,而经历了前后15年的警官侦破了整个案件。但导演展示剧情的过程却很曲折,他用自己的方式讲述了这个故事。
关于时间轴和故事线
影片有三条线。两条现在的故事线和一条15年前的回忆线。两条现在的时间线在吴警官见领导喝茶,西珍妈妈打电话的那个时间点分离开。这个点以后,先呈现在观众眼前的是小春被抓,紧接着是西珍妈妈回到韩哲留下黑色雨伞的小店。这两件事发生的时间被逆转了,从这以后,导演有意放缓西珍妈妈自己调查的时间线,而主线的时间是正常,两条线此后交织在一起,但两线时间上行进的快慢不同了,却给观众造成一种相同的错觉,观众即便不觉得是发生在一个时间的,也至少会觉得是发生在同一个时间段内的,因为“按照时间顺序”发展情节在观众心里事默认的。两条现在的故事线在最后揭示真相时重新归到一个时间点,合在一起(这样安排的好处在下一段会提到)。而第三条线也通过剧情的重叠和恰当的回忆被穿插在主线当中。三线有序不乱,交错恰当,分合巧妙,是本片一大亮点。
关于所谓的“bug”
那些普遍认为的所谓的“bug”不提了。我说两个别的“bug”。分别关于剧情和逻辑。第一,韩哲是完全可以猜到作案的是西珍妈妈。在吴警官发现路边白花的时候,他问了西珍妈妈,回答说没有人,也就是说,除了警察是没有人了解整个案情的。就算这一点韩哲不知道,当他经历了自己所设计的这些,第一个想到的也一定是西珍妈妈。15年前他可以完美犯罪,把所有人耍的团团转,现在难道连谁是凶手也想不到么?不会的。第二点,在小春被抓前,黑衣人打算抓一个小男孩,这是西珍妈妈会做的事么?一定不是。这个动作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而在剧情上,因为这些铺垫,包括导演对西珍妈妈故事线时间的安排,观众只有在最后录音带出了结果,西珍妈妈缓缓回头的那一刻,才会焕悟,她才是凶手。在这一瞬间,15年前后案情重叠,身份置换,案情不同之处和分支的疑点成为突破口,真相大白。观众在影片的前半段是一定不会料到这一切的。而在最后带给观众的冲击也是正常行文安排给不了的。这也是本片的一大亮点。
有时候故事的发生就和历史一样,不能假设。当故事没有按照你的预想发展,不一定是有问题,也可能是导演为了别处的合理性放弃了此处的合理性。也没有一种逻辑,是完美的。何必带着挑刺的眼光看电影?看电影该是因为兴趣,有这样的态度,看电影时便会纯粹许多。也更能欣赏其中出色的地方。因此,好电影既可以有不同的解读,也可以没有“bug”,全在人怎么来看。
关于人物 感情 和结局
影片中,吴警官第一次找西珍妈妈时,她充满期待的问“有新线索了吗”,这15年,她一直都没有放弃。也许你也注意到了,西珍的爸爸和小春的奶奶一直没有出现,也没有交代原因,导演有意弱化了这两个角色,这样,对西珍妈妈和韩哲来说,女儿就是整个世界。为了治病,为了女儿,因为爱,可以铤而走险。为了复仇,为了女儿,因为爱,可以不顾不切。小春重回父母的怀抱之时,一切尘埃落定。完成承诺的吴警官,为孙女认罪入狱的韩哲,让罪犯忏悔的西珍妈妈,都得到了应得的慰借。开始时,西珍妈妈轻轻的抱着女儿的棵,可怜楚楚。结尾时,西珍紧抱着那课树,15的痛苦,忍受,泪水,在这一刻融化在森林的微风里,消散在森林的微光里。也许,只有西珍听得见,也只有西珍看得见。
2 ) 《蒙太奇》带你体会社会的险恶,人性的凉薄
现在韩国犯罪悬疑真是获取高分的绝妙题材。蒙太奇最开始是建筑学上的术语,意思是“装配”。之后它转引成为电影学术语,意思是电影创作中把镜头组接起来进行叙事抒情的表意手法,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剪辑。在《蒙太奇》这部电影里它更是成为了一种犯罪手法。女主运用蒙太奇手法混淆视听。让15年后发生案件和15年前发生的案件重叠组合在一起,运用15年前的录音,让已过追了诉期的绑匪最终落入自己的声波铁证之中,完成了这歌迟到了15年的审判。这就是将蒙太奇运用在生活中最好的例子。在这两场间隔15年绑架案里,加害者变成受害者,而受害者则变成了加害者。警方和司法系统都没给这位失去女儿的母亲一个公道和正义,难道真只有以暴制暴以恶制恶的手段才能惩治坏人吗?这背后讽刺了韩国在司法上存在的漏洞,警察里的很多人只顾自己的利益,对受害者没有同理心,导致案件拖了15年也没有进展。《蒙太奇》出了剧情吸引人,里面也充满各种人性的拷问,15年前的真凶说起因他而死的受害者,眼睛里竟然没有一滴泪水,没有痛苦,甚至还有些生气。他认为是小女孩没有像一个听话的布娃娃任他摆布,结果才导致小女孩滚下山崖死亡。但当他回想起自己的女儿因疾病所受的痛苦折磨,她孙女被人绑架时不知下落。眼里缺迅速涌上了泪水,别人因他而起的痛苦与挣扎并不存在于他眼里。他想起的只有自己15年里的担惊受怕。鲁迅曾经说过:“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最近类似这种题材的类似,始祖版本其实是2013年用印度小语种“马拉雅拉姆母语”拍的《较量Drishyam》,然后2015年印度翻拍的《误杀瞒天记》,2019年与前两部结局大相径庭的中国版《误杀》。
3 ) 双重反转,精致用心
《抓住那个家伙》是由郑根燮执导,金相庆、严正花等主演的韩国剧情片。影片讲述了15年前发生的诱拐案件在公诉时效过后,以同样的手法再度发案,多名受害者家人和警察共同追查案件真凶的故事。影片于2013年5月16日在韩国上映。
该片最高明地方是对“绑架者”和“受害者”进行了一次大胆换位,并将血浓于水的亲情摆在了最关键,揭出了罪孽的根源——为了孩子。由于过程已经很跌宕起伏,结尾还让大家目瞪口呆,外加严正花、金相庆、宋英昌娴熟的表演,让该片成为同类题材中的精品。
片子结构紧凑,剧情推动合理,并且在时间线上做了手脚。因为时间线经过了处理,使片子前后呼应,有小学作文一样的工整感,颇显导演功力。总而言之,是一部非常好的犯罪电影,非常聪明的导演。
4 ) 简析本片涉及的法律问题
笔者没有研究过韩国刑法,所以以我国现行刑法为蓝本分析,但其实,公法的法理已经为各国所共识
一、追诉时效
相关法条: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韩哲15年前的行为绑架罪无疑,且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达到死刑,根据87条,20年的追诉时效,注意,该条第4款有一个兜底条款,那就是“认为必须追诉的“,何为认为?目前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定情形,也就是说,只要控方认为有必要,且得到最高检的批准,时效条款就不予适用,各位认为咬牙切齿的警察们会不会认为有必要呢?
且慢,再看看88条,”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这是什么意思?意思就是:如果你干的事被警察发现了,追诉条款根本不适用。结合本片情节,吴警官都已经追查了15年了,你觉得人家立案了没?所以在这个故事里,压根就没有追诉时效适用的空间。
最后,89条的规定,意思是只要你在追诉期内犯了其他刑事案件,即使是小偷小摸,你之前的绑架罪的追诉时效要重新计算
所以,韩哲怎么才能因为诉讼时效不被追究?
大概情形是这样:他绑架了孩子,结果孩子他妈一直没发现,或者发现了一直没报警,结果20年过去了,韩哲也一直没暴露,这样,理论会上他就不用被追诉了,为什么说是理论上呢?因为别忘了,控方还有一个”认为必要时,可报批追诉“的杀手锏
好多人动不动就说过20年就彻底没办法了,你们这是对法律多没有信心啊!
二、孩子的话
相关法条:
《法院执行解释》
第五十七条 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
第五十四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本片的一个明显漏洞,很多人都提到了,就是15年后被复仇母亲绑架的女孩(韩哲的孙女),在被绑架过程中是完全看到犯罪人的,回家后只要告诉父母这一点,就可以洗清爷爷的嫌疑。
这一点毋庸置疑,有人反驳:”没什么漏洞,儿童证词不可取证,所以小孩说不说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
。。。。。。。。。。。。。。。。
我去!!!!!!!!!!!!!!!!!!!!!!!!!!!!
体育老师教你的法律吗!!!!!
还这么信誓旦旦!!!!!
首先,小姑娘告诉家里人谁把她带走这个行为,首先就不是证人作证,而是被害人陈述,其本身具有独立证明价值。
其次,作证在我国法律中是一种义务,它对案件真相的还原价值极高,法律不可能简单的因为年龄的原因就放弃一个接近真相的机会。
一个人是否具有证人资格,需要根据目击者的认识能力和表达能力以及具体案情来综合分析。比如说一个7岁的小孩,他可能无法在一个金融诈骗犯罪中作为证人,因为他无法理解自己看到的东西,但是他完全可以在一个故意杀人案件中准确的描述犯罪人朝受害人开了一枪。这样的证言不但是证据,甚至还可能是一个足以定案的直接证据。
在本片的第二个案件中,韩哲的孙女又不是智障,对于谁把她带走这个事实,当然可以清楚的描述。
三、复仇母亲逃脱法律制裁
影片的最后,以韩哲顶罪而结束,这里需要明确一个观点:母亲的脱罪是法律的失败。无论动机多么无辜,原因多么悲痛,犯罪就是犯罪。
暂时就想起这么多,根据回复再补充吧
5 ) 《抓住那个家伙》完美绑架案的不完美演绎
十年的岁月流逝在金相庆的脸上竟然没怎么留下痕迹,2013年《抓住那个家伙》中的他与2003年《杀人回忆》中的他看上去没什么两样,依然是面目俊朗,依然是眉头紧锁。不同的是,《杀人回忆》里的罪犯逃出法网、逍遥法外,电影则获得了极高的荣誉,甚至被评价为“完美罪案片”;《抓住那个家伙》里金相庆扮演的警察找到了真相,并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却不足以改变影片平庸的事实。
同样的主演,同样的角色,同样的类型片,最终呈现出来的电影却是质量对比悬殊。再次证明导演对一部影片的决定性作用。
《抓住那个家伙》围绕一起马上就超过15年追诉期绑架杀人案展开,延伸出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是金相庆扮演的警察吴青浩15年前亲身经历了案发过程,自此沉入案中无法自拔,但在追诉期最后时刻却依然与罪犯擦肩而过,愤而辞职;另一条是被绑架女孩西珍的母亲,在痛苦中期望警察能有所作为,最终才发现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
影片的前半段花费了大量的笔墨铺陈线索设置悬念,将杀人绑架案的罪犯塑造成一个完美罪犯的形象。吴青浩也屡次将这个案子形容成“完美犯罪”,15年的时间,查不到任何线索,罪犯无疑是个心思极其缜密的高智商。然而追诉期刚过,另一起与15年前的案子一模一样的绑架案再次发生,从而又延伸出影片的第三条线索:这次被绑架女孩的外公。
影片到这里,节奏还是非常紧凑和条理的。观众心里清楚,这第三条线索势必会与前两条搅在一起,并成为破案的契机,也便愈发期待下面的情节。
然而也是从这里开始,影片开始失控。一般电影失控往往是因为导演没有处理好线索与线索间的关系,而导致影片变得杂乱无章,这部影片的失控却不同,似乎导演一下子丧失了握紧导演棒的力量,几股线索扭成一条的时候,电影的冲突性本应达到高潮,却突然弱化了。即便有情节上的逆转,也无法承载前面所积蓄起来的力度。虽然还算不上烂尾,与前半段相比,也只能算续貂了。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问题发生在第三条线索,也就是第二次绑架中小女孩的外公身上。作为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导演在他身上着墨过少。根据影片的设定推断,这位外公绝不应该单纯被牵着鼻子走,他应该对绑架事件有自己的主张甚至处理方法。因为只有这样,当你看完电影了解整个剧情后,才能前后呼应地完整起这个角色来。电影中所展现的这位外公,实在给人点顾头不顾尾的感觉,也就成了影片的败笔。
电影的另一个名字叫做《蒙太奇》。蒙太奇本意是指电影拍摄制作中,不同镜头的拼接。影片一开头便有一组蒙太奇,15年前西珍妈妈经历那场绑架时噩梦般的场景不断闪回,暗示现在的她仍然无法从当时的痛苦中走出来。但整片的意义上来说,蒙太奇指的是一模一样绑架案在时隔十五年后再次出现。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创意,很多经典的罪案悬疑片有类似的情节,罪犯通过这种甚至有些仪式感的方式来表达对警察的不屑,从而更加刺激起观众一探究竟的欲望。《抓住那个家伙》对这一犯罪方式的利用更加别出心裁,可惜在表达重心上偏差得有些多,导致整部影片质量下降。
不知道金相庆在拍摄这部影片的过程中会不会时常想起十年前拍《杀人回忆》时的场景。或许他除了想念那位当时还很年轻的导演奉俊昊,还会想念搭起戏来无比轻松的小眼睛胖子宋康昊。
6 ) “完美”犯罪?不完美犯罪
7.5分。
这部电影评分这么高,但是看的时候,各种细节上逻辑问题真的很气人。而且节奏拖拉,剪辑情绪不足,这些都让人觉得很普通。
虽然一部悬疑犯罪或者反转电影总有逻辑不足的地方,但是通常引人入胜到不去注意,那也不错。问题是我个人看《蒙太奇》总是不太投入。 还有女主的选角,看起来并不太符合能把人带进去的一位失去孩子的母亲,眼妆好出戏,脸上有点浮肿。让人吐槽的逻辑在于太多点编剧都是依靠“巧合”,而非合理逻辑推进的。还有诸多可以更好的处理却逻辑不严谨的地方:
1、15年前的罪犯这么小心藏车绕路,还天天穿雨衣戴手套,竟然连案发地点有没有监控都没考察明白就去放花,还偏偏在追诉期没完全结束时做这么危险的事,结果差点在饭店被逮住。
2、有些画面剪辑顺序有些凌乱,比如男主看监控看到车标的画面放在他们做了那么多努力后面,让人有种“搞了这么多你才看到监控里这么明显的标志?”的感觉。
3、放花地点刚好有监控,是逻辑牵强的巧合,然后一直找不到人,偏偏追溯期还有几小时时,那辆车跑过来停在男主面前,如果是杀人犯炫耀,有必要吗差点在饭店被逮住,所以这辆车不是靠逻辑找到的,还是靠的巧合。加上强调追诉时间倒数,为的就是向观众展现,哎呀好紧张,哎呀明明可以抓住又溜了好可惜。只是这种基于巧合上的营造,显得很刻意。
4、后来都明显饭店被重新打扫整理过了,那么大一个黑伞躺在原地没人动?你逗我?哪怕是女主询问,老板说想起来我收捡了那人落下的伞再拿出来,也合理多了!从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编导根本不注重逻辑细节!最气人的是这些是明明可以合理化的地方啊,不注意细节对电影很不好。
5、15年后的事件,小孩丢了,爷爷接起犯罪嫌疑人手机挥手,警察们竟然很巧的围在一起讨论都没看到;母亲和犯罪分子通话,警察们还紧张的把东西落到地上?要想表现警察们的无能或不专业,也不用这么过吧,连没了孩子的母亲表现的都比他们稳定多了。
6、爷爷人不见了的时候,没有一个警察在乎。
7、15年后的这个案件,罪犯要嫁祸给爷爷,却连仓库和磁带这么显然证明爷爷说了实话的东西都不销毁,罪犯凭什么觉得警察连去看一眼仓库就能识别都不会去看?那是因为编剧这么觉得,不是罪犯这么觉得,这种情况典型属于编剧强行替代罪犯和警察,实际逻辑是不成立的。
8、小春还给母亲以后,此案虽然了结但并没有过追诉期,还可以翻案。自己爷爷进了监狱,小春又和女主相处了这么久,这些种种要不了多久小春母亲就会沟通知道。那么母亲知道自己父亲是被构陷入狱的,又有女儿作为人证,小春的母亲难道不会起诉翻案找律师吗?那样的话爷爷是否会入狱十五年那么久还很难说。
这么多细节逻辑不合理,还一直给观众洗脑说是“完美犯罪”,我真是服气。
用剪辑打乱时间线增加了故事的曲折性,但始终免不了炫技取巧的意思。韩国的悬疑罪案片太成功了,这部只能算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btw原来“杀人回忆”都已经过去10年了,主演一点没变~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了初中时第一次读日式悬疑的感觉.
金相庆的演技还是不错的,就是长得太主旋律了,感觉随时会说出:“你们犯罪分子这么凶残,党和人民知道吗?”
韩国现在类型片拍得真是好,剧情结构错综复杂,还能拍得流畅自如,真是越来越滋润了。一个破不掉的儿童绑架案,到真相大白罪犯彻底认罪伏法,居然能够反转两遍剧情,令我叹为观止。
导演意图是好的,但是驾驭的有点混乱。而且那个老头假扮军人逃跑的场面,俨然像个训练有素的年轻小伙子,哪像老头啊,不符合逻辑。
拍得一般。可人家原名叫《蒙太奇》,是哪位大师给翻译个名《抓住那个家伙》——喂这明明是所有犯罪片的名字好不好!
棒国电影太惊人了,这批70后小导演的处女作一个比一个猛啊!!编得也好,配乐、镜头、电影语言什么的都好凶残。一生推啊一生推!
编剧太牛掰了,幸好看片前没被剧透
大爷你跑的也太快了,钙片没少吃吧
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正义得到了伸张,但没有人能全心而退,补充个细节,爷爷最开始没有报警而是选择说:听绑匪的话孩子就一定能回来! 这个细节大家感受 细细体会下。
2019年《误杀》→ 2013年《蒙太奇》。个人感觉《误杀》有个细节比《较量》《误杀瞒天记》更为严谨,就是「男主去开车时戴手套以防在车上留下指纹」,如今看来可能有受《蒙太奇》启发。《蒙太奇》最后「为了家人,所以不择手段」的点题与同是2013年的电影《较量》异曲同工,挺巧。另外,这部有“复仇”感觉的电影还让我联想起《告白》。通过交叉蒙太奇将不同时空的故事线来回剪辑营造出的悬疑效果值得赞扬,不过有些担心“女孩”回家跟父母道明“绑架她的人另有其人”会导致男女主角的所作所为前功尽弃。
哎呀当然回头一想会有很多漏洞且不太合理,但真的好会编呀!!严正花的脸……让人好担心……
加害者和被害者身份的完美置换,捍卫正义者最终却只能通过非正义手段来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绝对是今年目前为止看过最好的韩国电影,没有之一。
韩国这种绑架小孩题材的电影蛮多的,所以看前面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蛋四,作为一部终于有结局的,它还是shock到了我。。编剧好牛逼,必须五星好评(喜欢的可以去看一下“孩子们”跟“那家伙的声音”)
电影总体来说还是不错的,但是有两个大bug,一个就是爷爷最开始失踪了没人发现的。第二个就是凶手的目标那么明确了为什么还要有一个黑衣人抓别家小男孩的片段,纯粹是为了误导观众的嘛。
剧情反转的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编剧,导演水平不错,演员也给力,很好看的一个故事!
结构架得妙。反转又反转也是下了心思。把追诉期这个韩国犯罪题材里的老梗玩得花样翻新。但小女孩看到了犯人,这种洞能不能再补补?这种程度的绑架15年抓不到也需要点解释才行。严正花演技是好的,可惜脸太出戏,说是丧女15载的苦母没有说服力,特写尤其。
以暴制暴的完美诠释。
看到最后,忍了很久的眼泪还是掉下来了。唉,套句韩剧常用的台词:“你让我痛苦,我要让你的眼睛流血泪。” 在法律无法追究凶手的情况下,我依然坚持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正确性,法律无法给我们公正,我们用血用一切都要跟你同归于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