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风,是海,是晚星
我是每个人,任何人,没有人
Eden Ahbez - Full Moon
http://music.douban.com/subject/2350965/http://y.qq.com/#type=song&mid=004O2DUO1euzg5To live in an old shack by the sea
And breathe the sweet salt air
To live with the dawn and the dusk
The new moon and the full moon
The tides the wind and the rain…
To surf and comb the beach
And gather sea shells and drift-wood
And know the thrill of loneliness
And lose all sense of time
And be free
To hike over the island to the village
And visit the marketplace
And enjoy the music and the food and the people
And do a little trading
And see the great ships come and go
And, man, have me a ball
And in the evening
When the sky is on fire
Heaven and earth become my great open cathedral
Where all men are brothers
Where all things are bound by law
And crowned with love
Poor, alone and happy
I walk by the surf and make a fire on the beach
And as darkness covers the face of the deep
Lie down in the wild grass
And dream the dream that the dreamers dream
I am the wind, the sea, the evening star
I am everyone, anyone, no one.
莱斯特和格斯其实表面上是一类人,懦弱,被排挤的小人物。他们都同杀人魔有过交谈对质,最初的选择都是错的,莱斯特没有拒绝杀人魔的帮助,格斯放走了杀人魔。但是他们两人选择了截然不同的路,莱斯特不满现状听从了恶魔的召唤,杀妻撒谎,最终在作恶的道路上一走不回头。格斯无法释怀自己的过错,希望面对错误修正,他其实真的很弱,什么事都做不好,却是在第一次带着放走嫌疑人的责任去其他警局报告情况的时候推动了案件调查,在第二次误伤女警察一直道歉认错的时候收获了芳心,最终最终通过妻子对案件分析的智慧,对惩恶扬善的那么一点点追求,对家人的保护欲产生的勇气,手刃了杀人魔。这两个人本来差不多的男人,一位连朝夕相处的妻子都看不起整日言语讥讽,一位却有懂事听话的女儿,我想说有时候可能家人的爱才是最重要的,一样的人格,有没有爱真的会让人做出截然不同的选择,人生走向两个不同的方向。
给没文化的自己补个小课。
我实在是哲学外行,不敢妄加揣测和推理,本帖就是收集和翻译一些看着有趣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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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1 【The Crocodile's Dilemma(鳄鱼困境)】
看了1L的回复发现翻译的时候有些不妥当,于是改一改……
鳄鱼偷走了某位父亲的小孩,并承诺当且仅当他能正确预测出在未来自己是否把小孩还给了他时,才会将孩子还给他。
表面看来父亲只要猜中鳄鱼将来的行为,就能要回孩子。但如果父亲猜鳄鱼不归还小孩,就会出现逻辑悖论。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不归还小孩:预测正确,鳄鱼应该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没有,悖论出现。
【预测】不归还小孩 【鳄鱼的行为】归还小孩:预测不正确,鳄鱼不归还小孩,但事实是它把小孩还了回去,悖论出现。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鳄鱼的困境(无关道德):无论他是否归还小孩都将产生悖论。与这个故事相似的有个著名的悖论:“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假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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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2 【The Rooster Prince(公鸡王子)】
出自哈西迪犹太教的寓言故事。
王子疯了,他觉得自己是一只公鸡。所以他脱光全身的服饰,钻到桌子底下,啄食地上的食物。国王和王后找来许多名医术士都治不好他的疯病。后来有一位智者出现,说自己能治好王子。他脱去自己的衣裳,钻到桌子底下告诉王子自己也是一只公鸡。逐渐地,他与王子成了朋友。智者告诉王子,公鸡也能穿上衣服,坐在桌边吃饭等等。王子接受了他的建议,行为日益正常,最后终于治好了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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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3 【A Muddy Road(泥泞路)】
可能是出自日本佛学家原坦山的轶事。Wikipedia上原坦山的英文词条(
http://en.wikipedia.org/wiki/Hara_Tanzan)下有该故事的英语版本。在日文原版故事中并不是泥泞路而是河流,下面提供一个原版的翻译。
原坦山禅师与僧侣友人同行出游。
他们走到河边,看到一位年轻女子为无法渡河犯愁。
河上没有桥,河边也没有渡船。
禅师若无其事地抱起女子,安稳地渡过河川。
女子道谢后离去了。
二人继续走了一会,友人难以释怀地对禅师说:
“身为禅僧却抱起女子成何体统!”
禅师平静地答道:
“你说那名女子?我已经忘记她了,你从那之后一直抱着她吗?”
日本学者认为这是一个关于执念的经典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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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4 【Eating the Blame(承受指责)】
出自日本曹洞宗的禅语,网上能找到的中日英三个版本除细节上的若干差异故事基本一致。下面摘取的是《星云禅话》里的版本。
诸岳奕堂禅师是日本江户时代有名的僧人,年轻时曾经在曹洞宗香积寺的风外本高和尚门下担任典座,为寺里的大众打理饮食,受到风外和尚的印可。
在他担任典座期间,有一天傍晚,由于已经逼近药石的用餐时间,奕堂禅师怕延误大众吃饭,就拿着一把锋利的刀,独自到菜园采收了一些青菜回来,然后在很短的时间内,煮出一大锅的菜汤,没想到,无意中留了一段蚯蚓在菜汤里。
丛林里的饮食一向简单,平常大家都是有什么吃什么,并没有人察觉到今天的菜肴有什么异样。就如在夏季的时候,菜叶上的小虫甚至都飘浮在汤水中,那许多禅僧,眼睛看也不看,就囫囵吞枣地下肚,三餐只当是喂饱臭皮囊而已。
住持风外和尚等大众吃过饭,鱼贯出了斋堂之后,便将奕堂找来跟前,从自己的钵里夹出一条蚯蚓,问他:「这是什么?」
奕堂禅师一看,心想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虽然如此,他还是神情自若地说:「谢谢大和尚,这是胡萝卜的根须。」
说完就把它接过来,一口吃到肚子里去。
风外和尚也没有再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说:「啊!那就好。」
经过这次事件,风外和尚很欣赏奕堂的机智承担,遇事稳若泰山,从此不再提起此事。
有谓:「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水里有许多的微生动物,但是我们喝水并不表示杀生,因为只是喝水而已,心里并没有杀意。像医生为病人打针,一针下去,一定也会杀死许多细菌,但医生并没想杀生只是为了救人;甚至于高僧坐化之后,以很多的木柴荼毘,木柴里的昆虫都被火烧死了,但是大家没有想到要杀生,只想为高僧坐化致意。所以,杀业难免,但只要没有杀心,杀业就难成了。
奕堂禅师担任典座,宁可自己吃下蚯蚓,表示无事,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像这种不生事端的承担,不也是禅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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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ing the Blame估计是转成英文时译者根据故事结尾的暗示加上的标题。至于为什么要加上这样的名字,这个帖子(
http://www.dorjeshugden.com/forum/index.php?topic=2002.0)里猜测是因为大乘菩萨戒中严禁自赞毁他,wikipedia上英语解释比较好理解这一戒条的意思(感谢@抽抽Cho 的翻译)
【Not to praise oneself and speak ill of others, or encourage others to do so.(戒自赞毁他)】
佛教徒不应赞扬自己、诋毁他人(自赞毁他),或者鼓动他人这样做。 他一定不能创造原因、条件、方法,或者 karma( 梵语(Karma)巴利文(Kamma),中文翻译为“业”。业有三种含义:一者、造作;二者、行动;三者、做事。在佛陀未出世之前的古印度,人们对业的解释为“做事情”。他们认为因为有欲,故有种种的欲向与欲望,我们的意念就有意志与方向,因为有欲向就会造业,有业故有果报。)来自赞扬自己贬低他人。 作为一个佛教徒,应该普度众生,应该忍受来自他人的羞辱和污蔑。—— 愿意承受指责,让众生享有荣耀。 如果不这样,他为了展示自己的美德,掩盖他人的优点,继而导致他人受难,他就犯了parajika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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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5 【The Six Ungraspables(六不收)】
出自禅宗公案“云门六不收”。
僧问云门(即云门文偃):如何是法身?门云:六不收。
大致的意思是僧人向云门文偃求问真理是什么,云门表示真理不是人有限的感官理解可以涵盖的。不过我对佛教禅学一窍不通,这个翻译不一定对头,欢迎指正。
(法身:又称自性身,佛教词语,三身之一,指佛所证验的超越的真理,遍及整个法界。
六:六根,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念)六個感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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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6 【Buridan's Ass(布里丹之驴)】
中文wikipedia上关于该词条的解释如下:布里丹之驴是一以14世纪法国哲学家布里丹名字命名的悖论,其表述如下,一只完全理性的驴恰处于两堆等量等质的干草的中间,将会饿死因为它不能对究竟该吃那一堆干草作出任何理性的决定。
对这只驴来说有三个选择:
①吃左边的草;
②吃右边的草;
③不吃草,饿死。
选项③表面看来损失重大,但选项①和②存在某种“选择的障碍”,可能造成的后果比③更严重——布里丹之驴就是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选择了③。该命题是为了讨论这类“选择的障碍”的尺度而诞生的假想问题(就像薛定谔的猫不是真的被关起来了那样)。下面例举两个“选择的障碍”。
【例1】选择失误造成损失
人类在做出选择之后,有相当高的几率会产生“选择另一条路会不会更好?”的不安/后悔情绪,有时这种情绪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该命题假设:因为没有判断优劣的标准,不管选择哪边,都极有可能产生悔恨的想法。
【例2】选择因子的缺失
个人理解这里的“选择因子”是指任何可能影响选择结果的要素,比如偏好。该命题假设:没有任何选择因子,“选择”的进程陷入死锁(僵局)状态。
为了克服选择障碍,人类可以通过多种手段(投骰子、求神、etc)来缓和例1中的损失或者创造例2中的选择因子,从而避免“饿死”的坏结果。该命题假设这只驴无法做出上述行为。
同时,选项③与①②最大的区别是“不作为”,且在该命题中选择“不作为”相对较容易。虽然该命题中“不作为”造成的后果是“饿死”,根据情况不同,有时“不作为”带来的损失反而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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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7 【Who Shaves the Barber?(谁为理发师理发?)】
出自著名的“理发师悖论”。
小城里的理发师放出豪言:他要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而且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
但问题是:理发师该给自己刮脸吗?如果他给自己刮脸,那么按照他的豪言“只为那些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不应该为自己刮脸,出现矛盾;但如果他不给自己刮脸,同样按照他的豪言“为城里所有不为自己刮脸的人刮脸”他又应该为自己刮脸,同样出现矛盾。(摘自wikipedia)
这是一个在谈及自身(self-reference)时出现的悖论。(后来也有人开玩笑表示理发师是女性所以不用为自己刮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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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8 【The Heap ( 谷堆论证 ) 】
感谢psyl提供的解答。
一粒谷子能不能形成一个谷堆?当然不能。再加一粒呢?还是不能。再加一粒,再加一粒......直到最后加上一粒终于造成了谷堆。那么,多少粒谷子才算"谷堆"呢?一粒粒谷子加上去,到哪一粒谷子加上去才形成"谷堆"呢?假如断定300粒为一堆,那么299粒谷子是不是一堆呢?所以,一粒谷子不成谷堆又成谷堆。
出处:有一天,快下雨了,大公吩咐欧布利德带人把晒谷场上的谷堆搬回粮仓。欧布利德口头上答应了,却没有照大公的吩咐去办,结果,谷子全被淋湿了。大公气坏了,将欧布利德叫来问罪。欧布利德辩解道:"一粒谷子不能称作谷堆吧?再加一粒呢?也不是谷堆,再加一粒仍然不是......这样每加一粒谷子,每次都形不成谷堆,因此,谷堆根本就不存在,让我搬什么呢?"
大公听了,一时无话可答,于是,笑了笑说:"你回去吧。"
等到发工钱的时候,除了欧布利德没得到一个钱币外,其他人都得到了该得的工钱。欧布利德就去找大公算帐。大公不慌不忙地说:"一个钱币该不是你的工钱吧?再加一个,还不是你的工钱吧?这样每加一个钱币,而每次都不是你的工钱,因此,你的工钱根本就不存在,叫我怎么付给你呢?"这样,欧布利德只能失去工钱,用以补偿大公所损失的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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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09 【A Fox, a Rabbit, and a Cabbage(狐狸,兔子,卷心菜】
这是道广为流传的智力题:一个人带着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准备过河。人不在场时,狐狸会吃掉兔子,兔子会吃掉卷心菜。已知人每次最多能带一样东西过河,请问要如何将狐狸、兔子和卷心菜全部安全运过河?
答案不难可以自己解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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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1.10 【Morton's Fork(莫顿叉)】
莫顿叉是指相互矛盾、不相容的多种论据导出同一结论(通常是不好的结果)的情形。
莫顿叉得名于十五世纪英国国王亨利七世的大臣约翰·莫顿。莫顿为了游说人民向国王纳税,提出了这样的说法:如果一个人挥金如土,说明ta非常富有,交得起税金;如果一个人生活简朴,必然会存下一大笔钱,同样交得起税金。
为什么开头写着故事发生在2006,经过真实事件改编,那1996年科恩兄弟的冰血暴穿越了?
最后两集溃不成军
拍的比科恩还他妈科恩;如此荒诞的语境之下,还有人在质疑漏洞这种低级的事情,真是太无聊了。
按照电影的结构拍电视剧,编剧竟然懒得给自己留活路,直接一季搞定一个故事。
每个顶级美剧都要有个牛逼的一集,比如权利的游戏第九集,比如真探的第四集,比如冰血暴的第六集
当一个人发现自己的阴暗面加上一些冷静的小聪明就可以主宰别人的生死时,是会上瘾的
开始讨厌马丁了,结结巴巴的程式化表演太让人厌倦
一部反映美国人民真实智商水平的良心剧。蠢得来一肚子火,一度快要看不下去,不过还好只有10集。
每当你心情压抑内心愤懑与人不为善的时候 脑袋里都会出现两个比利鲍勃, 一个说 杀了他吧 杀了他吧。另一个说 好啊好啊。
终于明白Billy Bob Thornton为什么前妻这么多了。
比利叔你这么屌,你前妻知道吗?花生被小寡妇的大腿压在沙发上,夏长脸你还不来救他?
有人是耶稣的信徒,有人是撒旦的拥护。
神经兮兮的剧情肯定会吸引很多观众,不过马丁的演技让人觉得别扭,这跟花生、比尔博演的就是一样啊
除了马丁的花生式说话舌头撸不直、身体动作不协调、神经质的套路式表演外别的都很赞。
美剧史上第一劝(嘴)说(炮)帝就此诞生。ps.花生快回去演你的比尔博,演技差害我总出戏。
为什么人对绿色更为敏感?因为从远古时代开始人类就得在树林狩猎,这也让人成为了天生嗜血的杀手,带着感情的人永远斗不过没有道德的人,杀手也因此大杀四方并黑化了莱斯特,却也因此死在了莱斯特和葛斯手中,也算是因果报应
放在最顶尖美剧那个行列里,这也属于酷到没朋友的。特别是如果你喜欢并熟知科恩兄弟的风格,那这是一场饕餮盛宴。其实只是沿用了原版电影中一些人物和情节设定元素,故事是全新的,而且更曲折更过瘾也更泛黑,演员个个精彩绝伦。
不纯粹,既非纯粹的荒诞主义,又不是纯粹的写实主义,实在有点无聊。
目测是神剧。只是Martin Freeman就像是。。。炒菜时放进了老干妈,不管是啥菜都变成了一个味道。一看他受委屈,就想卷福怎么还没来。可真急死我了。
松顿叔你要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