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2 看完大结局了 太敷衍了!!!太TM敷衍了!!!都什么玩意儿! 这一季都极度让人失望。 上一次一个美剧烂尾到这种地步是老爸老妈罗曼史。你赢了诺兰,成功的毁了这部剧。 ------------------------------- 1. ROOT要死我可以理解(no offense to R&S fans:),毕竟好编剧为了剧情突突掉主角在所难免(反正隔壁马丁大爷砍主角的功力我服气)但是Root的死法也太不走心了,她可是双枪撂倒N次对方刺杀小分队中过无数次枪还能从死亡线上回来的COCO PUFF啊,这么一个有主角光环的人最后莫名其妙挂在一个弱爆了的非专业的杀手手里也太扯了,你要非说他们刚好开到了shadow zone没有TM保护那我无话可说??
2. SHAW被关了九个月吧?(可能有略微误差)九个月才想到要用房间里的电线(还是什么线?)逃出去?for hell's sake她可是训练有素的专业重量级级杀手,这种小儿科的逃生方法不早该figure out了么?你说她九个月都在挖卫生间那个洞?就不说她是怎么在严密监控下拿什么玩意儿挖的洞,她怎么知道那个洞在哪里挖才能挖出去?(‘cause last time I check she doesnt have Michael Scofield’s badass map tattooed on her)之后逃出去发现自己在南非?excuse me? G老头每次还要飞十几个小时到南非带她在VR里野炊?还有她逃出来就一个弱鸡追杀她?说好的严密监控呢?她又是怎么从南非闪现到NYC的???
然后shaw重新出现在大家面前之后并没有质问为什么她的队友们(除了root)没有尽全力搜救她(但是我们观众要质问啊!!),而且大家好像很理所当然shaw的回归(明明应该增加煽情泪点的地方却没加)连句what have you been through的问候都没有,shaw粉的心凉的透透的。no offense but 主线故事都写不好就别再搞一些奇怪的irrelevant number凑时间了。 3. 再说圣人harry先生,非要死几个朋友才能意识到自己该变身“黑化”了也就算了,可是以他的智商难道不该早在第四季末邪恶AI完全称霸的时候就该意识到只有彻底解放他的TM才是最有效率能救回大数人的性命的方式吗?可是他还是墨迹到了本季末,one number at a time的拯救,完全看不到大局。就别说harry怕TM变坏了吧,TM一开始不就被他code了各种圣人的moral standard???
4.第11集目前可以称作是本季最扯,胖胖跟你们打打杀杀了四年你们都不告诉他TM的存在,他的头像框始终是白色的,你们非说是为了保护他就算了,结果这集突然蹦出了3个黄色头像框的asset来协助打怪,说是TM让他们来的,excuse me again?? (胖胖:对不起宝宝不接受)是harry黑化了突然想通了把尽可能多的人“拉下水”???what's the logic???
5. 都乱到满大街/高速路枪战/刺杀总统了,竟然各种国家机器还跟没事儿一样?还不出动军队?官方竟然还蒙在鼓里没查到德西马头上??还是德西玛已经渗透了到了最高行政机关里??然后竟然没有人在找control??(就暂且不表上一季她明明有机会爆头G大爷结果莫名其妙down机被抓的nonsense了)
6.作为一个连着一个礼拜binge watching这部剧的粉丝来说,第三季是我最喜欢的一季,第四季开始逻辑有点变扯了,第五季开始扯的爹都不认了,线索越来越乱,我很失望,Jonathan Nolan,you didnt even try!!!! 以上仅个人观点,欢迎善意交换脑补内容,但如有撕逼需要请私信G大爷。(kiss kiss, back pats all around;)
警告:多图。剧透。透了整五季。 -------------------以下正文----------------- 催生这篇笔记的,主要是李四和宅总的两厢诀别。 Po主原本是带着木然的心态去点开剧终集的。 开篇就是宅总带着枪伤独上天台,我当时还遗憾了一下: 倒叙吗?把最后最虐的镜头一开始就交代出来了,不利于观众感情爆发呐。 <图片1> 可事实证明,po主图森破了。 从宅总门外诀别,到李四楼顶一笑,我的指甲简直要把手心抠破。 万千往事涌上心头,眼泪糊得字幕都看不清。 生离死别,负伤染血,这些事情他们早就不是第一次经历。 --------------------------------------------------------- 【S1E10】 POI这部剧套路也是蛮深的。广大群众看多了就会发现,基本是季中虐李四,季末虐宅总。 第一部的季中是第一虐。 当时李四被CIA的人找上门。中了两枪,哗哗掉血。 <图片2> 宅总在赶来的路上。 <图片3> 李四艰难地扶着墙壁: 你别过来,想都别想。太危险。 宅总看一眼时速,抿着嘴唇又加了一脚油门:挺住。我已经快到了。 整座城市的灯火在车窗外飞速后退,罗奋强这个老司机,一辈子没开这么快过。 Just hold on, Mr. Reese. I’m close. <图片4> 宅总的肩膀并不结实。甚至有些孱弱。 可是当李四倒向他的时候,他接得特别稳当。 <图片5> 这是两人相识以来,李四第一次有生命危险。 在此之后的数年间,每一次情况危急,宅总都为他上演着那年深夜飞车的不离不弃。 只是没想到,五年后会有一天,他只能遥遥地听着对面楼顶的枪声,却再也不能去抱住正在流血的Mr.Reese了。 ---------------------------------------------------------------- 【S2E02】 宅总撞开Root枪口下的路人,枪声响后倒在地上。 这是Harold第一次在John面前疑似中枪。 <图片6> 至今难忘李大侠从车站大厅的另一端飞身而来的飒爽英姿。 他太快了,一路拨开着路人就像拨开垄沟上的苞米棒子,刷刷刷几个箭步窜到冯七爷身边,眼里像着了火。 <图片7> 他一边把枪塞进后腰,一边急急地蹲下来,迅速而小心地在宅总身上反复摸索,确认着有没有受伤。 <图片8> 当时鸡血都集中在李大侠的手伸到冯七爷的马甲里去了。广大群众桀桀怪笑:宅宅酱要以身相许啦。 鸡血是真的,感动也是真的。 当时李四冲过来那个气魄根本就是挡我者死。 <图片9> 确定没事之后,李大侠赶忙挽起胳膊,搀扶着一身病骨的冯七爷离开是非之地。 后来的几年里,李四为冯七出生入死,拼尽这一腔碧血,未舍得让对方受半点委屈。 好像只要有他的手臂挽着,身后的硝烟和烈火都只不过成了浮世烟花。 ---------------------------------------------------------------------- 【S3E23】 这次宅总是真的中枪了。 他站在天台上,面前Samaritan的特工已经扣动扳机。 <图片10> 电光石火之间,只听枪手一声闷哼,子弹打偏了,堪堪击中Harold右肩。 Finch艰难地转身,果然是他来了。 他单手举枪大步而来的样子,宛如天降神兵。 <图片11> 我不得不说,李四的设定实在是太苏了。 他因为动作而扬起的黑色衣角,他单枪匹马以一敌十的英勇身姿,他把人牢牢护在身后的英俊侧脸。 这要是放在武侠小说里,李四必然是铁骨柔情,仗剑天涯的绝世侠客。 <图片23> 后来回到图书馆,李四给宅总包扎好,又轻手轻脚地为他披上衣服。 <图片12> 这是他们在图书馆的最后一天。血色黎明的浪漫。 哪怕下一秒世界就要分崩离析,只要有Reese在身边,Finch就一定是安全的。 可是谁又能料到,两年后会有那么一个时刻: 连他仅仅倒在地上都紧张得不行的他, 再也不能挽住他的胳膊送他到安全的地方去; 他在寒冷的风中流了那么多血,他却再也不能为他披一件衣服了。 彼时无声,惟有目送。 ------------------------------------------------------------------ 【S2E13】 刚才的天台梗,也算是POI用惯了的。 第二季也有天台。对,著名的天台拆弹。 被绑了炸弹的李四不得不拿枪威胁执意向他走过来的宅总。 <图片13> 李四说:这都是我的事情,跟你没关系。 宅总眼睛不闪不避地盯着他:从这一刻就有了。我不会离开你的,约翰。 <图片14> 于是宅总站在了他的面前。 什么叫生死相随啊,旁友们。BGM怎么还不换成你是风儿我是沙。 <图片15> 为什么说这俩人天造地设。 四年前李四枪口对准宅总,说,这都是因为我的过去,我咎由自取。跟你没关系。 四年后宅总将李四关在铁门之后,说,站在楼顶等导弹的应该是我,不应该是你。 争先恐后抢在对方前面去死,两个人都是拼了老命。 可是武力值决定了到最后宅总还是抢不过李四。 李员工这辈子什么事都能让着他那个一瘸一拐的阔老板,唯独在生死这件事上不能。 ------------------------------------------------------------------ 在后来的很多集里,广大群众常常拍着大腿说,这部剧的原则已经从 “POI的安危是第一位的” 变成了 “李四的安危才是第一位的” 。 都是宅宅酱宠的啊。 就如S2E12,为了救李四出狱,一贯痛恨武器的宅宅酱,第一次颤颤地拿起了枪。 <图片16> 又如S3E10,为了照料重伤的李员工,宅老板在床边枯坐到天光渐晓。 <图片17> “I’m not leaving you, John.” 这是承诺,像一道温暖的咒语,守护着我们的孤胆英雄在血与火的荆棘路上走得安然。 -------------------------------------------------------------- 直到最后一集。 这一次,他没有像以往一样兑现诺言。 <图片18> 他抛下他。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毫不犹豫地。 说好的I’m not leaving you呢? 你怎么能一声不吭就自己走。 电脑前的迷妹们心情想必都跟李四一样:一边是缓缓凝结起痛苦的冰,一边是倏然涌起滚烫的泪。 其实这个晚节不保的罗奋强,同时打破的,还有另外一个承诺。 ------------------------------------------------------------ 【S1E01】 那是他们在一起的第一天。宅总闷声作大死,把人家绑了之后,上来就戳人家痛点。 李四像一只炸毛的大猫,险些掐坏了宅总。 <图片19> “我永远也不会骗你。” 回首五年恋爱史(?),哈罗德真的没骗过他的约翰。 可是到头来,你却在生死这么重大的事情上骗他。 <图片20> Finch中枪后手抖得厉害,却在离开时还紧紧地抿着衣襟,只怕血迹被他看见。 <图片21> 赴死不能让他知道。 受伤也不能。 Harold Finch, 你从来都不是什么铁血英雄,你何至于此。
金属大门缓缓合上。 海平面下八十英尺,铜墙铁壁的金库,他把他留在了世界上最安全的地方。 Po主已经哭成傻逼。这是我见过最深情的金屋藏娇(John)。 <图片24> 罗奋强你个大马扁子。 你装了一辈子小白兔,偏偏晚节不保,在最后一刻拙劣地扮起大尾巴狼。 ----------------------------------------------------------- 【S2E22】 事实上,虽然John才是冲在前线的那个,但Harold一直做的都是自己先牺牲的准备。 God Mode. 明知道前方是死路,宅总却一再甩开紧追不舍的李四。 最后在核电站里,他说了这样的话: <图片25> 性命相托,江山以付,原以为只会出现在武侠小说里的苍然侠气,竟无数次地出现在一部科幻主题的美剧里。 我还记得第二季结束的时候,豆瓣上纳兰妙殊大大为他们二人写过一篇长评,题目叫做《琉瑶侠客行》。 “君为我掷千黄金,恶夜执手共死生。……举世结交何寥落,方寸道合唯有君。待吾报尔苍生意,相携海上卧白云。” 转眼之间三年过去。 壮士已酬苍生意,无人携手对白云。 ---------------------------------------------------------- 临别时,Finch的告白。 <图片26> Such a good friend. 我们都知道两人是怎样慢慢走到今天的。 从一开始落魄特工对有阔佬儿的嗤之以鼻,到他在清晨的光线里从书架后面走出来,手里捧着一杯他最爱的煎绿茶。 <图片27> 从一开始因为他追到自己的公司就立即辞职的刻意保持距离,到亲手为他穿上西装,雨夜为他撑伞。 <图片28> 再到两个人一同给小熊洗澡 <图片29> 再到雨天一起看电影。
再到他狡猾地笑着推给他一杯深水炸弹
当时宅总正在从PTSD中复原,他挑一挑眉,颇有勇气地接过来喝下了。 现在回头看,罗奋强这一生啊,饮过最烈的酒,失去过最爱的人。 (小熊:他饮过最烈的酒,还遛过最野的狗)(够) ------------------------------------------------------------------ TM在最后说,我将人们的生活分割为点点滴滴的碎片,终于发现,那些点点滴滴才是最重要的。 煎绿茶,雨中伞,深水炸弹。 图书馆的清晨与傍晚,城市上空的飞鸟与云,空旷的风吹过的长椅。 那是他们给彼此的无可替代和此生不换。
------------------------------------------------------------------- 说起点滴碎片,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过他们两人给对方第一次送的东西。特别甜。 【S1E11】 当时李四腿上有伤,只能坐在电脑前看宅总笨拙地出外勤。 他简直坐不住。于是花一上午全心全意地给宅总磨了把钥匙。
他放在嘴边吹了吹(尼玛啊这么性感你是在吹不是在吻好不好),然后献宝一般递给他。 直守法的好市民哈罗德,从此走上越来越顺手的溜门撬锁之路。
(宅总:这是一把淬满了李四之吻的万能钥匙,有毒的喔) 那个时候李四已经可以拖着腮帮子跟宅总开“勒死老板”的坏心眼玩笑, 宅总也已经可以很get到此中趣味地一边吃外卖,一边挑起眉毛白他一眼。
【S1E21】 不久之后李四生日,宅总的生日礼物也是一把钥匙。
广大群众对这个土豪包养前特工的桥段津津乐道,但其实这里挺窝心的。 我们知道那天的POI是Jessica,宅总怕勾起李四的伤心事,特地给他放了假,自己亲自出外勤。
Reese走到窗边,看到楼下就是他经常去跟中国大爷下棋的小公园,笑得那么好看。 光怪陆离的城市里, 漂泊太久的野兽终于有了一处可以安睡的归巢。
我在之前的笔记里讲到过,第一次见面的时候Reese问:关于我你都知道什么? 当时Finch还带着金丝边的眼镜,他稍微侧侧身说:Everything. I know everything about you. 这句话对珍视之人的意义就在于此:知道他想要什么,然后给他;知道他受过什么伤害,然后保护他。 所以一前一后两把钥匙,迷之巧合。 一把打开了溜门撬锁的大门,一把打开了被土豪包养的大门。 啊说错了。应该是: 一把为受难的灵魂打开了冰封的心防,一把将漂泊的浪子带到可以安睡的避风港。 ---------------------------------------------------------- 【S4E01】 POI说:你很信任你的朋友。 Finch闻言顿了顿:是。从开始到现在,他从未令我失望。
信任。 Reese对Finch更是毫无保留。 【S3E20】
Reese不信什么人工智能,什么全知全能的上帝。 没那么多神神叨叨的幺蛾子,他只信Finch. 当时正值Samaritan即将上线。哪怕下一秒就是世界末日。 我不关心你的信仰是什么;我的信仰是你,就足够了。 为什么呢?因为Finch给了他一份工作,一个目标。 ------------------------------------------------------------------- 如同TM的模拟,如果那天Finch没有去找他,Reese已经死了。 这份工作和目标,是第二次生命,也是整部剧贯穿始终的second chance.
A job, a purpose. 在此后五年的每一个重大时刻,John都会反复提起。 【S1E05】 这是Reese第一次全心全意接受了这份帮助他人的工作
【S1E10】 这是Reese在重伤情况下前后都有追兵,觉得自己可能无法活着回去了。
【S2E10】 这是Reese有一天清早对Harold说的
这是第二天被警察围困,完全没有脱身可能的时候,砸断通讯前的最后一句话 <图片45> 【S3E12】 这是John想要放弃时,让Fusco帮忙带的话 <图片46> 【S3E23】 图书馆的最后一刻。 <图片47> 【S4E01】 是图书馆被毁,宅总已经放弃的时候。 <图片48> 【S5E13】 直到最后。 <图片49> Reese说出这句意料之中的台词。 他说过无数次,如今却是最后一次了。 Po主心口一热,满脑子只能想起中学课本上的一句用烂了的古诗: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图片50> 最后一程,Reese一直是带着笑的。 TM对Finch说,你和我一样清楚,他不可能让你死。 之前阿好大大也说:无论是千军万马,还是火箭导弹,只要有里瑟在,必然能护芬奇周全。 是啊。他是他的守护天使,也是他无往不胜的战神。 是他的剑,他的盾,是寒夜中为他燃尽生命的火焰,是黎明前为他化为永恒的星辰。 ----------------------------------------------------------------- 之前我总吐槽POI是小言设定。 可是对于John来说,真的是Harold高于一切。 人类社会走向何方,人工智能怎样怎样,约翰其实并不关心。 他在意的只是五年前步履蹒跚向他走来的那个三件套的小个子阔佬儿。 【S3E12】 <图片51> 【S3E21】 <图片52> 我回来,不是为了什么世界和平,只是为了你而已。 你守望天下人,就让我守望你。 ------------------------------------------------------ 五年前,两个人坐在空旷草地上的长椅。Finch对他说:如果你留下,最后我们可能都会死。 听到这句话之后,Reese唇边竟浮起一丝淡淡的笑意。 <图片53> 五年后,Reese目送Finch走进大门,他仍然是浅浅的笑意。 <图片54> 怎么形容这样的笑呢? 只能用两个字的话,我觉得是 “无悔”。 <图片55> 这些年的不言自明,这些年的静水流深,他仿佛把余生所有不能伴君左右的温柔,全都揉碎在那一抹笑容里了。 -------------------------------------------------------------- Harold Finch,你永远也赢不了对面楼顶上那个西装男。 当年他自己放弃了这份工作,都能为保护你而半途折返;你就算把山搬来压在他身上,也拦不住他为你去而复归。 看着李四在楼顶独挡千军,想起前不久冰与火之歌里雪诺在临冬城下被敌军围困时倔强的背影。 都是剧中人一腔孤勇,剧外人热泪盈眶。 不同的是,Jon Snow为一座城,John Reese为一个人。 <图片56> 看Reese倒在乱枪之下,心里并没有一丝遗憾。 因为这样的结局,早在五年前的长椅上注定—— 你愿以死酬苍生,我愿以死酬知己。 一枪一弹,甘之如饴。 -------------------------------------------------------- 后来在TM的念白里,镜头给到John的半个墓碑。 <图片57> 墓碑应该是早几年前就立好的,冠着一个化名。 总觉得这像一个暗喻,借冰与火的一句台词:What is dead may never die. 不是说John没死,而是死没死已经不重要。 如TM所言:只要被一个人记得,那么你我或许就从未真正死去。 -------------------------------------------------------- 有一首诗,后来被写成歌,叫做《化为千风》: 当你伫立在我的墓前 / 请不要为我哭泣 / 我并未长眠,我不在那里 化为千风 / 我已化为千缕微风 / 在那无垠的苍穹 / 永不停息 我是冬季白雪上闪烁的钻石 / 我是秋天麦浪上的暖阳熠熠 / 我是清晨时窗外的鸟鸣 / 我是黑夜里头顶的星光万里 化为千风 / 我已化为千缕微风 / 在那无垠的苍穹 / 永不停息 用它献给Joss Carter, Scarface, Carl Elias, Root, John Reese. 以及这部永远不会再更新的Person of Interest. 那些闪光的角色,动人的情怀,黑暗中星星之火的希望,末世里生生不息的救赎。 化为千风,怀此勿忘。 --------------------------------------------------------- 最后,关于结尾处薛定谔的宅总是否活下来这个问题,我倾向于肯定答案。 虽然“HE就是死一起”的口号喊了好几年,但在李四这般壮烈下,如果宅总不能存活,实在是太残忍了。 我有理由相信,从Harold踏入那扇门开始,他走过的每一步,都应该比以往更坚定;他度过的每一天,都应该比以往更幸福。 好好活,带着他的记忆好好活。 去看意大利街头的流金落日,去见格蕾丝的明媚笑脸,去听最美妙的歌剧,去看最喜欢的画展,去过他希望你过的最好的日子。 因为始终记得他这样嘱咐过他啊: <图片58> Keep yourself alive, Harold. I’ll be coming for you. 刀山火海,黄泉碧落;舍我此生,换君无虞。 <图片59> In memory of John Reese. ------------------全文完------------------ 作者微博://weibo.com/u/2632173013
原来还没有标注!!!辣手摧花诺兰,真特么狠!!!一拆拆两对,还都是生死相隔!我特么还能说什么
不管拍的好不好,我就是要打五星!最终集,不够荡气回肠,却足够催人泪下。从始至终,Finch教给TM的,带给所有人的,以及用以改变世界的,是“生命的价值”。另外,本季504最棒!
剩一两个人有什么意思有本事把全部人写死啊!(抱着根总李四哭
我五年的青春,在今天,有一部分,跟随着Reese,一起死了。SO FUCKING SAD……
如果第九集最后一个画面是这部剧的剧终,多好
你拯救我于血海之中,为我寻找活着的意义。现在,我用生命报答你。Goodbye, Harold.
最讨厌的就是撒那边的几个特工 他们出现的时候整个剧的水准都降到了最低 尤其是对话的时候 金发的女特工跟吃了屎一样
垃圾美剧!误我睡眠!毁我青春!还我眼泪!王八蛋诺兰!你不是人!何仇何怨!何至于此!你何至于此!
垃圾美剧!毁我人生!骗我眼泪!诺兰不是人,到处flag!十集一大刀!苍天呐!大地呐!我去编剧家门口上吊啦!
全剧终。最后一集,看到大锤哭的时候我哭了,看到大锤笑的时候我又哭了。"If you were a shape, you were a straight line, an arrow" 姬史上最最最浪漫动人的告白,一掌拍死了flung out of space
尽管bug很多,但五季看下来感觉像爱过一个人。
人生第一个全情投入去追的剧就此完结。有生之年见到乔纳森诺兰一定给他膝盖来一枪... ...
You saved me. In Chinese culture, you'd be responsible for me for life. 你救了我,按中国文化,你要负责我一辈子
借用豆瓣的评价有几季看几季,有几星打几星神作。坐等机器宝宝反击。
穿个防弹衣有那么难吗?????
美国纽约最大制药厂 POI制药厂倒闭了 王八蛋王八蛋诺兰老板 吃喝嫖赌吃喝嫖赌 欠下了欠下了3.5个收视率 带着他的脑洞跑了 诺兰王八蛋王八蛋诺兰 你不是你不是你不是人 我们辛辛苦苦站了 辛辛苦苦给你给你站了5年CP 你你你不发不发糖 你还我还我船票费
如何在儿童节精神受到暴击:看POI S05E10
the machine模拟root高达99.6%的程度,那无能为力的0.4%是root对sameen的爱,最真挚的原始的纯粹的,那是属于人类的
Do not talk to me,my favorite character just died.垃圾美剧,为什么一边哭一边打了五星?
我家饭桌大,盘子多,约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