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华

战争片中国大陆2017

主演:黄轩,苗苗,钟楚曦,杨采钰,李晓峰,王天辰,王可如,隋源,张仁博,苏岩,张国立,赵立新

导演:冯小刚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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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3-22 16:36

详细剧情

故事发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寄人篱下的少女何小萍(苗苗 饰)经过重重试炼终于加入了梦寐以求的文工团,哪知道这里和她曾经待过的那些地方并无不同,她依然得忍受遭人唾弃和欺侮的生活。唯一给过她温暖的,是刘峰(黄轩 饰),不仅仅是对何小萍,被称为“活雷锋”的刘峰把自己的爱情和温暖无私的奉献给每一个人。  实际上,刘峰一直爱慕着美丽活泼的林丁丁(杨采钰 饰),当他选择将这份感情勇敢的表达出来时,却让自己的人生走向了完全不同的方向。战争开始了,刘峰、何小萍和萧穗子前赴后继的走上了前线,在枪弹和炮火之中,每一个人都在用生命和热血绽放着属于他们的芳华。

 长篇影评

 1 )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1990年,我出生在广西省崇左市,中国和越南交界的一个小镇。
小时候,母亲告诉我,我出生在崇左原因是因为父亲在那里当兵。再长大一点点的时候,父亲有次喝醉了告诉我,他和越南人打过仗。他的战友炸死在他的身旁。那时,他只有16岁,为了当兵,他谎报了年龄。

从青春期开始,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和他说过话。

在我的眼中,他是一个糟糕的父亲。脾气暴躁、易怒、酗酒。我甚至觉得,如果我和他的战友有一方要死,他会选是我。
我时常觉得我母亲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
她害怕我离开家乡去往北京,害怕我做出任何出格的事情,她甚至觉得我想有所作为是可怕的。

我母亲一直有个极端的愿望,是我能回到家乡一直待在她的身边,哪怕什么事情都不做。

在我稍大一些后,我大概明白,她的恐惧来源于山头那一座无碑的坟。

那个坟,不能立碑。

我小时候,母亲叫我给这个无碑的坟下跪磕头。我问他是谁?母亲说你不要问。
我不从,如果不知道是谁,那我下什么跪磕什么头?!母亲劈头盖脸地就是一耳光。
我恨透了坟墓里那个无名人!

后来,我才终于知道,那里躺着的是我的“亲外公”(我从小有个“后外公”)。母亲说亲外公是被“文革”打倒的,终日劳动,积劳成疾,最后病死了。母亲还说,亲外公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是远近闻名的才子,过年来家里求对联的队伍一直能排到马路对面去。

母亲却没告诉我,亲外公被“斗”死的那年,她只有十六岁。

这些支离破碎的故事大多只是茶余饭后的闲聊,它们从来都无法构成我对我父母的理解。

我理解的父亲,是一个暴躁易怒,蛮不讲理的退伍军人。
我理解的母亲,是一个鼠目寸光,胆小怪异的落后妈妈。

我真的怀疑,他们是否有过像我一样的青春?他们是不是生下来就这般的惹人讨厌,固执又老土?
后来,我稍稍理解了他们,但却无法和解。

从青春期开始,我逐渐筑起了一座高高的,透明的墙。我们彼此能看见,却不能拥抱。
我一直以为,我将以这样的方式和他们度过终生。

直到《芳华》。

猝不及防地,那些支离破碎的故事,恍然之间连成了一个整体。我亲身站在了那个时代,看到我母亲在泳池里绽放光芒的胴体,看到我父亲谎报年龄上战场的恐惧,也看到了我母亲得知自己爸爸去世后的幻灭,和我父亲退伍归来后的绝望。

我终于伸过手,透过那道高墙,摸到了我的父亲和母亲悲凉的双手。

感谢《芳华》,一个冷静而克制地讲述了一个快要被遗忘的时代的故事。
原来,他们也有过鲜活而明亮的肉体,有过炽热而浓烈的爱情,有过直纯而不凡的梦想。

当变化来临时,没有超级英雄,没有主角光环,没有逆天大反转的情节。时代的车轮碾压而过,善良是微不足道的一滩泥土,被万人踩在脚下,也为万人留下希望。

我们,会是最后一代看懂这部电影的人吗?

 2 ) 再谈《芳华》,严歌苓的冷笔与势利

前段时间看了电影《芳华》,出于评论者的习惯,又读了严歌苓原著。比这两者更好看的是《芳华》引起的讨论。少有一部电影(及背后的原著),能够让人群的观感严重分裂(上一部是《金陵十三钗》)。从这个角度,《芳华》不见得是好电影,却是好文本,借此厘清历史、畅谈价值观只是其一。其二,没有比这本书更适合用来解析严歌苓的了,因为这是她的“自传”。

《芳华》原著,本名《你触摸了我》,严歌苓写的是她熟悉的文工团生活。她用萧穗子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写作,从叙事上是“不利”,这种全知视角不得不加入大量对“不在场”的脑补。但从作者本人的抒情达意上,却是“有利”,萧穗子只是一个假托,严歌苓有意地把自己的家庭背景(父亲是下放的文人)、成长事件(写情书被检举揭发差点自杀)、生涯转折(战地记者)、职业选择(成了小说家)都安在她头上,借此告诉读者,萧视角,即是作者视角。这部小说可视为严歌苓对往昔岁月的一次回顾,也就最能见严歌苓本人的“态度”——

没有哪位作家,忍心去丑化笔下自我的化身。严歌苓让萧穗子说出的反思和感悟,即是她对那段往事的真态度。

她的真态度即是:这些曾经聚在一起的人们,果然还是要回到自己的阶层属性,这样很好。

而这种隐藏在故事里的冷眼,完全没有被冯小刚领会到。冯小刚在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昔美好的同时,仍然对人性的善恶存有一种本能的道德观,以至于电影里呈现的人物,和小说里描述的,走向了完全不同的面貌。以至于评论《芳华》,无法独立来谈电影,是电影和小说的矛盾共同构建了这一文本的复杂。

冷笔之一:从何小曼到何小萍

原著里,何小萍叫何小曼,身份没变,一个黑五类的女儿,母亲改嫁革命干部,她成了受尽欺辱的拖油瓶。原著关于她家庭生活的篇幅并不短。有一段描述,呼应了她在文工团里因海绵事件被羞辱的情节。母亲把唯一的红毛衣给了继妹妹,何小曼怀着嫉愤,把毛衣偷走,连夜拆线、染色、晾晒,最后重新织成一件黑毛衣——并且,把原有的两个小绒球,塞在了胸衣里。事情败露,她受到母亲的掌掴。

如果说对她少年时代的白描还看不出严歌苓的态度,那对她后来的文工团生活,严歌苓的下笔则不吝于鄙夷刻薄。

因为贫穷,因为品貌不佳,因为不良生活习惯,何小曼在文工团成了被公然歧视的人。皮肤黑,一身馊味,一头粗糙纱发,“一个头长了三个林丁丁的头发…原始毛人”、“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她会舔舔又包起来…等熄了灯接着舔”。这些具象的描述带着浓重的嫌弃口吻,众人对她的蔑视仿佛也是完全合理的。和电影将她塑造为清秀、清白、隐忍地躲在被窝里给生父写信的形象相比,原著里的小曼是一只地下老鼠,作者用俯瞰的眼光描述她的卑贱气息。

电影以浓墨重彩描写的两件事,一件,何小萍为了给生父看到自己进步,偷了军装去拍照,留下她一生中最美的影像。另一件,众人为胸衣海绵的事审判何小萍,让她发出愤怒的尖叫。前者是她人生中为数不多的闪光时刻,也拍出了她的青春秀美,但在原著中并没有这个细节(且和原著的暗黑基调很不协调)。后者,则连事件的定性都改变了。原著里,何小曼不但就是海绵胸衣的主人,还是惯犯(少年在家时就干过),众人对她的审判变成了红色时代斗私批修的正义行为,她那一声近乎歇斯底里的尖叫“我没撒谎”也成了对她人格的嘲讽——当然,即使海绵是她的,也不构成人品问题,但在叙事结构里,这种写法,即是把众人的欺凌又一次合理化。而在电影里,冯小刚则把事件拍成了青春美少女的作恶,何小萍是清白的,“我没撒谎”是她在压抑中爆发的呐喊,有一种强烈的反抗意味(导演在访谈里证实了自己主观的厚道)。

这是两个人:被侮辱的何小曼有着令集体厌烦的卑微,被欺凌的何小萍却闪动着人性的光芒。最直接体现严冯二人分歧的,是何小曼(萍)的流放事件。

在刘峰被下放到伐木连后,电影里的何小萍因为厌恶集体的冷酷,采用了自我放逐手段,拒绝跳独舞。在装病被发现后,政委将计就计,把她哄上了舞台,在她差不多要重新燃起对集体的希望时,再一次彻底地抛弃了她。——冯小刚拍这段戏未必是为了批判时代,但很明显,他试图将何小萍塑造成一群无意识作恶者中唯一高贵的人。与之对应的是后来萧穗子探望战地的何小萍,后者绝然说出,“我永远也不会原谅她(林丁丁)”。这几乎就是她对整个故事的表态了。

然而在原著里,何小曼拒绝独舞,是出于私心,被萧穗子居高临下地鄙夷了。

“台下掌声口号声战马嘶鸣声,何小曼刹那间成了骑兵独立团两千人的掌上明珠。她站在出场位置上,感觉着命运的转折就是这么妙,这么迅疾,这么毫无预示。她也玩味着当主角的感受:当主角真好,当掌上明珠真好。……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她也承认我猜对了,她就在侧幕边运气、起范儿的瞬间,又被希望腐蚀了。持续装病,是持续被希望腐蚀,人们是可以宠她的,夜里为她端茶端尿,白天为她端饭端水,看来她有希望跟所有人回到同一海拔。”

高贵没有了,光明被消解,何小曼依然是被主角看不起的小老鼠。严歌苓吝惜于赋予这个角色明媚的色彩。而在全知视角下的主观口述,则充满了对小人物的玩味感。这和萧穗子对刘峰的揣摩并列——在整部小说里,被萧穗子以主观揣测来脑补其不良动机的,始终只有何刘两人。玩味着小人物的不幸,揣摩着“其实他们也没多高尚”,是这部小说的主基调。

然而在电影里,在一部总体相当令人不适的电影里,何小萍却绽放了傲然的光华。


冷笔之二:刘峰,一段性骚扰的悬案

比起黄轩,更适合演刘峰的可能是黄渤。

原著里,没有女人去爱刘峰的原因跟雷锋的高尚、超我的净素、性压抑这些,关系并不大。尽管原著里有大量上述的分析,说服读者刘峰“不能爱”,同时又按耐不住地反复描述刘峰的“不可爱”:一个身高一米六二、带着乡土气息、从山东某县贫困剧团里翻跟头上来的凤凰男,在文工团这样以红二代为马首、阶级分明的集体中,他唯一的效能是充当万能服务员——电工、木匠、快递。所有人都在享受他的服务,而荣誉则是虚假的,谁也没有上当,去向他“学雷锋”。雷锋的重担和美名不过是毫无权势者的生存法则。而他——居然想吃林丁丁这块天鹅肉。林丁丁的惊吓来自于刘峰跨越阶层表达出的性欲,这戳破了不成文的规则,林的追求者,“一个追求者是宣传部的摄影干事,一个是门诊部的内科医生”。而郝淑雯的男友和未来丈夫,则是某军工厂厂长的儿子。她们看不上刘峰,和他是不是雷锋无关,而是他的阶层属性决定了他不在择偶视野内。

和刘峰相比,黄轩的白净、挺拔、秀美让人无法用俯瞰的眼光去理解角色,也削弱了原著里众女兵和刘峰的距离感。黄轩有一张天然的恋爱脸,冯小刚对刘峰的赋形塑造带有主观美化,最直观的体现则是在整个故事的核心——触摸事件。

电影里,俊美的刘峰在邓丽君歌曲的浪漫鼓舞下,向心仪的林丁丁表白,并情不自禁地拥抱了她。加上前期对林丁丁形象的刻意铺垫(对刘峰眉目传情,被删除的片段里还有两人拉手的情节),观者很难对黄轩的角色产生厌恶感。这个拥抱毁了他的前途,决定了他一生的畸零。导演让何小萍被骄傲地流放,说出“我永远不原谅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导演本人对触摸事件的定性——因时代对人性的压迫而造成的悲剧。这已是整部电影里为数不多的、对时代残酷性的否定(尽管,避重就轻)。

回到原著,整个事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萧穗子听完林丁丁的哭诉后,脑补着当时的场景。“注意到了吧,刘峰成功地把林丁丁诱进了这个相对封闭的二人空间。…一旦进了这里,关上门,即便林丁丁呼救也未必有人听得见。…一边抹,一边暗自惊叹到底是上海女子,这手感!细嫩得呀,就像刚剥出壳的煮鸭蛋,蛋白还没完全煮结实。…脸蛋就这样好了,其他部位还了得?手从脸蛋来到她那带柔软胎毛的后脖颈。…都是夏天的过错,衣服单薄,刘峰的手干脆从丁丁的衬衣下面开始进攻。…我拉开灯,看见的就是这个刚被人强奸未遂的林丁丁。”

刘峰不再是被邓丽君歌声鼓舞的求爱者,而是带着赤裸性需求的进攻者。萧穗子对这一场景的描述和揣摩,就像一个八卦强奸案细节的吃瓜群众,啧啧有味地感叹着,“摸了吧,爽不爽,皮肤好不好”,庸俗得不堪入目。而这当事的两者却都是她的亲密战友。

在对《芳华》的评论里,我看到一些令我愕然的言论。如两位社会学、人类学的女性学者淡豹、一音顷夏都从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角度批判《芳华》,作家侯虹斌也撰文认为刘峰的无辜是“主角光环笼罩”,而“(性骚扰)错误,可以是以善良、好人的形象出现的”。

我愕然的不是以上诸位的内在逻辑——我极其赞同反性骚扰、反荡妇羞辱的论述,尤其在女权主义有待发展的中国。我愕然的是这一套外部逻辑——《芳华》是一部美化性骚扰的作品吗?《芳华》的悲剧性论述是一种荡妇羞辱吗?《芳华》的争议点是性骚扰是否应得到惩罚吗?

严歌苓最擅长营造的,是叙事陷阱。“触摸”是整个故事的核心。不论是电影里的强抱,还是在原著里写实了刘峰的猥亵,“是刘峰而不是林丁丁吐口了事件中最恶劣的细节:他的手触摸到了林丁丁裸露的脊梁。经过是这样的:他的手开始是无辜的,为丁丁擦泪,渐渐入了邪,从她衬衫的背后插进去……”,坐实他的性侵行为,等于默认在故事结构里,他被流放具有一定合理性,跟她此书的批判主题(荒诞时代压抑人性、鼓动人们告密)产生了不协调,甚至是反方向的力。这是严歌苓用笔的主观恶意。

要知道,那个年代的残酷,她并非没有体验,严歌苓曾因给男兵写情书受到处分,在政治高压下,她差点自杀(小说里这个情节发生在萧穗子身上)。人性里对爱欲的渴望被政治压抑,成为原罪,那是一个巨大的时代问题。刘峰即使不“触摸”林丁丁,只是表白,他同有可能坠入深渊。更不要说在触摸发生的仅仅几年后,中国开始严打,当街拥抱甚至可能被枪毙。在时代成为更大的恶时,设置一个可能会触碰性别议题的情节,引起的争论虽关乎正义,却跟时代的残忍毫无联系。刘峰在“触摸”事件里究竟是不是加害者,影响了整个故事的批判逻辑。从一个时代受害者的故事变成性侵犯受惩罚的故事,大大降低了时代的痛感,也让作者的忏悔批判显得轻薄。

有人提到另一部电影,王小帅的《青红》。在那里面,男主角是实打实地犯下了强奸罪,没有人会觉得强奸有理,但却能从导演的叙事逻辑里,感受到痛苦。个人的罪和时代的罪并无冲突,被包含在更大的悲剧里。而《芳华》,则恰恰相反。如果说冯小刚还试图刻画刘峰的善良美好,那严歌苓原著就是锋利无情地对小人物再次践踏,“看,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另一处对刘峰有主观恶意的评述,出现在战场上。萧穗子想象着,刘峰在九死一生的关头,“刘峰露出得逞的微笑:这就是他要的,他的死将创造一个英雄故事,这故事会流传得很远,会被谱成曲,填上词,写成歌,流行到一个女歌手的歌本上,那个生有甜美歌喉的林丁丁最终不得不歌唱它,不自禁地在歌唱时想到他,想到他的死跟她是有关系的,有着细细一根纤毫的关系,但她脱离不了那关系。夏夜,那一记触摸,就是他二十六岁一生的全部情史,你还叫‘救命’?最终送命的是我”。这里确实出现了被害者有罪论,荒诞的是,这段话语的存在,恰恰不是为了论述“性骚扰的被害者有罪”,而是“那个被你们认为高尚的时代的被害者,他就是这么猥琐”。性侵者试图用死亡“惩罚”被性侵者,时代政治的严酷,战争的残忍,被消费、消解,也没有人须为悲剧感到忏悔。这是严歌苓的多重叙事陷阱。

原著里的何小曼嘶喊着“我没撒谎”,刘峰怒斥审讯他的人“我没这么下流”,在电影里全部成立,在原著里,作者却于高空俯瞰着他们,讥笑着,“别逗了,你们就是在撒谎”。


冷笔之三:何小曼和林丁丁的殊途同归

七十年代末的文工团,在远离政治风波的乌托邦里,作者主要刻画了四个女性人物,萧穗子,郝淑雯,林丁丁,何小曼。郝淑雯是始终占据主导地位的红二代,“贵族阶层”,红色时代骄纵跋扈,改开年代成为富婆。林丁丁是小资产阶级的上海小姐,除了美貌是硬通货,可以成为向上攀爬的资本外,一无所有。何小曼也是上海人,来自更底层的家庭,父亲畏罪自杀。萧穗子对这三者的观感,以及她对自身的定位,呈现的是严歌苓本人的阶级意识。

对郝淑雯,她是带一点嫉妒的仰视。对林丁丁,是带一点不屑的平视加俯视。对何小曼,是带一点轻蔑的俯视。而她自己,属于一个跟政治特权无关的阶层:知识分子,因为文化技能,在随后到来的经济浪潮里,超越了丁丁小曼,而又不沾铜臭。严歌苓写林丁丁的两次婚姻,一次嫁入红色豪门,被大家族鄙视,离婚;一次嫁给海外华人,以为一步登天,结果天天包春卷,离婚。对这个人物的嘲弄意味跃然纸上。但却不是在嘲弄她的世故势利,而是嘲笑她麻雀攀高枝的不自量力。

严歌苓对郝淑雯这样的特权人物,即使下笔并无美意,也绝不会那样作践她。四人中郝淑雯和厂长儿子结婚后,成为寂寞的富婆。萧穗子依然和她很亲近,也是从她这里,得到了另外几人的音讯。即使郝淑雯亲口向她坦诚,当年正是自己教唆穗子的初恋检举揭发了她。这段惨痛的青春往事被道出后,萧穗子的反应是——没有反应,默然接受,连和解的过程都没有。比起电影里何小萍的“永不原谅”,萧穗子与郝淑雯的和解轻得毫无分量。

与之互文的是萧穗子重遇刘峰后,刘说出一段对下岗工人的看法,“一个国家这么大,跟一个大工厂似的,产品总得改换,机器也总得更新,咱们就算是些老机器老零件,老螺丝钉,给换下来了,扔了,不换不扔工厂就得关门。不是好些工厂都关了门?工人不都得下岗?咱打完仗也就下岗了。哪个国家都一样,当兵的嘛,仗打完了就都是换下来的废零件,旧螺丝钉。不能说螺丝钉旧了,没用了,非不让扔,那会行?不讲道理了不是?”。这段文字让人想起去年大热的一次演讲,贾行家说某个春晚看到小品“我不下岗谁下岗”,演播厅响起经久不息的残忍掌声。创作者让一个被时代抛弃的角色说出这样温顺的话语,仿佛在给自己的良心涂脂抹粉,释然地叹息一句,“啊,他们真善良”,解构了一切时代之痛。

电影有一处拍得特别不好,强行安排萧、刘、郝三人巧遇。郝淑雯仗义地为他代付一千元后,转头就和萧穗子讥讽起丁丁发福和刘峰的假肢,冷酷得有点突兀,而这一段在书里并不发生在同一场景。且讽刺的是,刘峰借走郝淑雯的钱后,消失了,“郝淑雯算了算,发现刘峰借她钱的时候,就打算要搬家和停机了”,和冯小刚试图温情脉脉地体恤老兵、给刘峰留一丝尊严相比,严对底层人的碾压更赤裸。一直到刘峰死亡,这笔钱他都没还上。“放下电话她解释,刘峰过去跟她借过一万块钱,用了十来年还上了九千”。

更奇怪的是严歌苓给小曼、丁丁这两人安排的结局。何小曼:丧偶单身,给一个海外华人当保姆,伺候他养老送终后,被恩准免费住在他的房子里。林丁丁:离异单身,给一个海外富商看房子,教华人的小孩唱歌。到头来,她们都成了海外高华的服务员,看似生活无虞,实则彻底失去了在社会中改变自身阶级属性的能力。

想一想吧,为什么要这么写?谁是海外华人?海外华人是谁?

如果说安排这两人殊途同归,不足以体现严歌苓的势利,那何小曼和刘峰最后的归宿,则让整部小说(和电影)陷入了浓缩鸡汤式的虚无。两人超脱了战友们的汲汲营营,实现无性的事实婚姻,过上了知足常乐的日子。这种叙事逻辑延续了严歌苓一贯的小人物三段论:受尽苦难——精神升华——岁月静好。一切结构性的冲突和压迫、阶层之间无法跨越的鸿沟,最后都以小人物自己的“想开”终结。在严歌苓其他女性题材的小说里,这种对女性苦难的玩味是与男权结构挂钩的,而在《你触摸了我》里,则不仅是女性主义的问题,是严歌苓自身固若金汤的阶层观念的问题。

严歌苓并非出自权贵家庭,她的身份和萧穗子一样,父亲是作家。知识分子的清高与美国上流社会东方贵妇的矜持,结合、消融、整合成一种新的东西,属于严歌苓独有的,胜利者的阶层歧视。她写底层小人物每每有一种俯瞰感,写他们的苦难,写他们反抗但失败,最后赞美他们的安静、顺从与精神胜利。字里行间啧啧连声,尽是冷笔与势利。



冯小刚的《芳华》不是严歌苓的《触摸》,对于这两者间的矛盾,有其两面性。一方面,电影的视觉语言呈现的是对红色年代的意淫,是冯小刚毫不掩饰的赞美留恋,这与真实历史相比,很令人不适。而严歌苓小说则冷静得多,并未痴情怀念文工团的乌托邦性质。这给人一种错觉,好像冯小刚没有把严歌苓的批判性拍出来。实则是严歌苓对批判话题冷感。而另一方面,冯小刚似乎真诚地相信人与人之间的厚道美善,于是将两位主角拍得很美,很纯净,结局有一股“我把自己都感动了”的鸡汤味。这和严歌苓小说本身的冷酷截然不同。这两人对文工团的怀念基于不同的立场,在冯小刚,是“老子出息了可以重温旧梦”,在严歌苓,那段岁月却代表着卑微和耻辱,于是写作成为了一次自我疗愈,甚至是报复。

相同的是,他们俩谁也不想去批判那个时代,他们只想搭一个背景,然后各造各的梦。

 3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最喜欢一个情节:小萍得知刘峰蒙冤要被发配边疆后,在楼下碰到刘峰的几个室友,特意当着其他人的面大声对刘峰说

“刘峰,明早你走的时候叫我,我送你”

这句话,看上去是对刘峰说的,其实是说给周围那些一看到刘峰“犯错误”就马上疏远他的室友听的,同时也是小萍说给自己听的。

在那个特殊、畸形的环境里,发出自己的呐喊

补一个当时的截图

一脸倔强的小萍与留在她身后一脸疑惑的刘峰室友,大家可以感受下当时人物的心态

第二天早上小萍送刘峰时两人握了一下手,按照剧情发展这是刘峰那支右手触摸过的最后一个异性。

其实剧中还有一个对比也值得回味:刘峰因为抱了林丁丁彻底改变人生命运,而最后小萍对刘峰说她那句含在嘴里十几年的话是什么?

“能抱抱我吗”

 4 ) 青春真可无悔?评《芳华》

青春真可无悔?评《芳华》 如果回到那个时代,你会成为什么人?

《芳华》看起来像是一部校园剧。丑小鸭被女生抱团嘲笑欺负,帅气的男主因为一次冲动而失去了大好前程,上了战场。文工团解散时人们大醉歌唱流泪,也像极了大学的毕业酒,让人想起自己的青春年华。 这当然不是那个时代的全部真相。冯小刚自己也说,那时能进部队已经不容易要托关系,文工团更是军中骄子,所以里面才有那么多高干子弟,才有“门当户对”的爱情,或是“灰姑娘嫁给王子”的童话。

就连看起来最卑微最受人欺负的何小萍,也是以干部子女的身份进去的。因为她的生父被打倒后,母亲改嫁了一位老干部。否则她连政审也是通不过的。虽然文工团中她是被岐视的底层,但好歹也是入了宫。比起无数在痛苦中挣扎的“黑五类”子女不知要幸福多少了。更不用说那些连肉和糖也吃不起的普通市民,还有比市民更惨的要去“公家田”里偷红苕充饥的农民。 (小说中对当年的贫困饥饿还是有所反映的,但电影中的文工团员还在抱怨“又是吃饺子”,知道当年情况的人会觉得这是反讽,但不知道的小朋友大概以为当年所有中国人都在过着文工团一样的生活,整天唱歌跳舞吃饺子吃到厌呢。)

在《芳华》的小说中,刘峰就是一个其貌不扬,来自农村,连普通话都说不利索的老好人。文工团的女生们习惯了支使他,叫他修理这个那个,去追跑掉的猪,帮她们捎回各种物品,却没有人因此而爱他。只是觉得,这一切都是他应该做的。 看电影的人或许无法理解:黄轩演的刘峰是这样一个没有缺点,善良无私,也毫不腼腆,极受少女们欢迎的人,怎么在其他男女都能打情骂俏的时候,却对一个林丁丁不敢表白,为了不离开她,甘愿放弃去军政大学进修提干的机会。到了表白时,又那么冲动的上去强抱,像是压抑了多少年没碰过女人。 而林丁丁的反应也那么强烈,痛哭的像被污辱了。电影中的解释是,因为刘峰是活雷锋,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偶像,所以偶像突然有了情欲,她接受不了。 但这解释似乎并不太有说服力。只怕早有黄轩的迷妹要喊说放开那个林丁丁有种冲我来,我不嫌弃你是偶像。 但是假如按小说中的设定,把黄轩替换成黄渤或王宝强,再想想他是一个没背景没家世只能拼命学雷锋做好事的农村兵,大概人们就能理解刘峰的压抑冲动和林丁丁的嫌弃了。 他是好人,道德上光芒万丈,受人景仰,但这和爱情是两回事。 想起了另一部小说:一位战斗英雄团长看上了美丽的文工团员琴,在舞会上强抱了她,要娶她,琴拼死不从,因为她已经有了心上人,也对粗鲁蛮横的团长十分反感,但团长找到了她的父母,琴最后算是被父母卖的。这时朝鲜战争爆发。琴在文工团的恋人上了前线,战死了。团长升职了。琴和团长过了一辈子。 现在想来,那是《芳华》故事的另一种版本。

所以假如刘峰当初去了军政大学,回来升了正连(以他去北京开学雷锋模范大会的资历还有那堆奖状,将来在文工团能升上政委也不难),再追求林丁丁,是不是就更容易了?(不过小说中林丁丁最后嫁给了高干子弟,在高干家中因为没文化倍受岐视最后丈夫出国和她离婚了,这又是另一部电视剧的剧情了。) 林丁丁不爱刘峰并不是错,那是她的自由。林丁丁的错,是本来态度暧昧半推半就,被人撞见后却为自己名声而说是刘峰非礼她,毁了刘峰的前程。 不过小说中刘峰是真的冲动到把手伸进了林丁丁的衣服,在当时的环境中,若是平民可能就直接判流氓罪,碰上严打枪毙了也是有的。刘峰只是被下放连队这是不幸还是幸运? 他不幸的是赶上了战争,但把上战场说成不幸是不是有点政治不正确?毕竟还有人自愿请命要去前线,满怀热血想去成为英雄。很多农民子弟都把当兵当成脱离农村的好路线,因为种地太苦了,当年想参军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战争爆发了,总要有人战死沙场。虽然,死者总是太容易被忘记。 我们太容易忘记一些事。但想把所有事都记住,太沉重太痛苦,人会承受不了,甚至会拒绝真相、否认过去。有人装着忘了,有人真的忘了。久而久之,一些事,一些人,就再也没谁提起,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们看电影,看小说,喜欢正邪分明。要有美好纯洁的王子公主,也要有阴险狠毒的皇后妖婆。好让我们酣畅淋漓的去爱去恨,而不必担心冤枉了谁。 当年的人也一样,以为世上只有黑红二色,以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以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黑五类臭老九们是国家和领袖的敌人,他们就应该被打倒、消灭。才能建立一个纯净而美好的理想新世界。 但现实却是一片混沌,对与错,善与恶,哪有那么容易分的清楚。剧中似乎并没有一个坏人,每个人都被理想所鼓舞,在为祖国奉献青春,不怕苦不怕死,会在分开时流泪高歌。但他们又分成团体和阶级来互相仇视蔑视,他们检举揭发,在批斗会上痛骂自己的战友,有人是真诚的,有人是为了自保。多年后回忆时,真诚者说,我是被理想所欺骗了啊!自保者说,我当时只是为了活下去。 他们是对是错?是正义还是邪恶?或者他们就是我们的父母辈,就是我们,就是最普通的人。如果我活在那个时代,我只怕也会变成他们中的一员。十几岁时的我也一样热血沸腾,铺天盖地的宣传下,我也不可能看清时代的真相,也必然是对着领袖狂呼万岁,然后去批斗自己的老师,参加武斗,破四旧砸烂所有的古董古迹。 这才是最可怕的,当所有敢于说出真相的人都被打倒,人们都坚信自己正义的去做着伤害他人和摧毁国家的事。 几十年后,当我能回头看清一切,我会忏悔吗?还是坚信自己只是单纯狂热,高喊青春无悔?我不知道。 当然,如果我出身不好,那命运可能就是另外一种。被岐视、欺侮、嘲笑……黑五类所记忆中的青春,会和大院子弟们的一样吗?如果看他们各自的回忆录,你能串起同样的时间线,然而,为何却像罗生门一样各自不同? 更不用说还有那么多已经早已死去,再也不可能开口说话的人。 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历史课本上早写明了。 经济上,人民公社大跃进等违背经济规律的激进政策,想“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收走了农民的所有土地,吃大锅饭,严禁私有经济甚至私产,甚至种果树养鸡鸭都不行,结果没有人敢致富没有人敢赚钱,人人以穷为荣。干部虚报产量,农民连口粮都被上缴导致饥饿。国企效率低下,生产力被严重破坏,物资匮乏什么都要凭票,国家陷入贫困。 政治上,开始以“阶级斗争为纲”,鼓动人们按阶级成分互相敌视斗争,血统阶层出身决定着你的命运。借用思想幼稚的红卫兵和全民的狂热偶像崇拜,打倒“对领袖不满”的军中老帅和大批干部,而文化科技教育界等知识分子更是变成“臭老九”被岐视迫害,很多人含冤而死。国家陷入混乱,学校停课,工厂停产,大家天天上街游行搞斗争。经济军事科技教育被全面破坏,导致中国与世界本来缩小的差距再次被拉大。

这个大背景,在《芳华》中只有街头游行小萍父亲的信等一些侧面展现。但我可以理解,明明课本就写着的东西,何必非要电影再给你全演一遍。作者往往只能讲好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的故事。我们也不能要求所有电影都拍成《活着》,那不也是一种僵化? 所以我并不想批判这部片子。电影很美,最后的歌也很美,举着红旗的少女们很美,月光下的独舞很美。而这美好后是复杂的人性、残酷的战争、落魄的英雄、相依为命的爱人,有着对那个时代被伤害者的同情。我觉得这已经很不容易。 我也没经历过那个年代,年少时甚至还以为那时代真的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可见一部好电影也会误导人,如果年轻人自己对历史不求甚解,只想听美好光明的童话,不愿看丑陋的阴暗面与旧伤痕的话。

我只是想提醒观众,电影只是一个人或一群人的故事,而不是历史书。若想讲清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故事,那得用记录片。得召集那一代人每个人都如实写下自己的回忆,合在一起,才能看的清楚。 那个时代,究竟是激情燃烧的岁月,还是冰冷残酷的杀场?或许,每个人说的都是真相,那是一个阳光炽热的凛冽寒冬。有人在炉火前看着外面的雪花,有人却在风雪中饥寒嘶号。

文工团员们其实是那个时代最幸运的人,狂风暴雨吹不入红楼,可以笑闹欢歌,还有时间萌发恋情。而对于那些饭也吃不饱的人来说,那么多的帅哥美女齐聚一处,一同吃饭游泳、吃饺子吃到厌、那是天国吧?或许就是传说中的理想世界了。这世界上真的有那样的地方存在吗?贫穷会限制他们的想象力。 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也都是幸运的,虽然当年一样受穷挨饿,但相比农村已经好太多了。所以当红卫兵们变成知青,去向广阔天地,他们才看到这世界的真相,才明白什么叫艰苦。他们中有些人永远留在了那里,但更多还是回了城。 我们这一代人,所有生在城市中的,也都是幸运儿。若是生在农村,现在我们在做什么?大概也初中一毕业,就踏上了去大城市打工的路途。在工厂的流水线上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或是去送快递,送外卖,搞装修,甚至去挖煤开矿,得上尘肺病。 最终,靠上亿农民工拿着最微薄的薪水,干着最苦累的活,企业才能以最低成本接下全世界的订单,中国才成为世界工厂,才有了今天的成就。但这些国家真正的基石,也仍然是最卑微最容易被忽视嫌弃和遗忘的。

又有谁会去写关于这些人的芳华(我承认我是不会写的,别的坑还没填呢,没有那生活也写不出来),就算写了,又有谁要看呢?民工小刘和鱼蛋妹小何的爱情故事?他们自己都是不会去看的。谁要去电影院看自己的辛劳,大家想看的是战无不胜的超级英雄,是灰姑娘只要努力,有一天终能嫁入豪门的童话。 这才是最冰冷的现实。所以我也只是在庆幸,我出生在了大城市,可以一路上好的小学中学,虽然不太用功但还是混进了大学。若是生在农村,老师的文化水平都是高中,再聪明只怕也难考上大学,就算考上大学,不同家庭出身能找到的工作也是不一样的。对于从投胎起跑线上就输了的好几亿人和他们还没出生就落后了的后代们,我虽然抱以廉价而无用的同情,也真的帮不了他们什么。 这个社会当然不能再来一次劫富济贫穷人翻身,那会毁了这国家好不容易几十年的成果,但如果富者愈富穷者愈穷,最后大家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富人鄙视穷人,穷人心怀怨恨,那么阶层间的矛盾还会激化。如何解局,需要治国者和民众都拥有智慧。总之历史千万不要重演了,我不希望我们的后代的青春,又投身于轰轰烈烈的革命与战斗。

高中时的我常恨自己活在一个太平庸的时代,只能终日苦读。我那时居然羡慕祖父辈和父辈。可以去经历战争与革命,那才叫青春,才有传奇。 现在想来原来一个人年轻时会那么傻。傻到不懂得战争与动乱的残酷可怕,傻到以为生在那个时代,自己就能成为一个英雄。而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人,只是在战乱中饥寒交迫,忍辱偷生,而上了战场,也更可能成为无名的枯骨,没有一座碑会记下你的名字。 就算活到抗战胜利,内战又开始了。好不容易战争结束,刚发展几年,又来了残酷的阶级斗争。全世界在发展经济,这国家却在运动与内斗中耗费青春年华。七十年代末的中国,与世界相比有多穷困,经历过的人都还记得。本来和日本韩国等在同一起跑线上,却因为内乱而再次差距被拉大。当时外界看中国,大概就像我们现在看朝鲜。 如果当年不内斗,不折腾,也许中国早几十年就有了今天的地位,哪有日本韩国什么事呢。 人或许可以用“谁年轻时没做过傻事”,来将当年一笑置之。但一个国家的青春期,一代人做了傻事,疯狂的事,伤害他人的事,危害国家的事,真的可以一笑遗忘吗? 如果忘了,是不是下一代人,再也不记得我们曾犯的错和受的伤,然后还要再犯一次,再伤一次? 大家喜欢问:如果你能重回过去,会对当年的自己说什么?你会改变你的选择吗? 而若一个国家能重回过去……你想对当年的人说什么?他们能明白你说的吗?历史是否会有另一种可能?还是宿命般的重演?我们每个人,又会扮演什么角色?

如果让每一个人写自己的回忆录,会回忆他们的青春,可能大家会发现,大部分人的回忆,都没有那么多轰轰烈烈。哪怕是身处乱世,战争时期,大部分人所能回忆的,也只有饥饿,流离,苦熬,人与人之间的扶助或算计,都是一地鸡毛的琐事。

没有几人能超出自己的视野,去看到这时代的全貌,他们甚至连当年发生过什么都不知道。一个抗战年代上海沦陷区苟活的小市民,如何去知道千里外会战的惨烈?他们对当时世界的了解,只怕还不如现在能读到更多史料的我们。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然而他们所记得的事,他们年轻时的痛苦愤怒与挣扎迷惘,随着一代代人的逝去,我们却只怕再也无从知道了。 现在的我们,又能真正看清我们所处的时代吗?大概也只有让后人去评说了。 What is a youth? Impetuous fire 青春是什么 激烈燃烧的火 What is a maid? Ice and desire 少女是什么 冰霜和欲望 The world wags on 年华终将老去 A rose will bloom 玫瑰盛开 It then will fade 然后凋萎 So does a youth 青春也是 So does the fairest maid 最美的少女亦复如此 Caper the cape but sing me the song 尽管嬉戏去吧 并为我唱一首歌 Death will come soon to hush us along 死神终将来临 令一切噤声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甜若蜜糖 苦若胆汁 Love is a task and it never will pall 爱虽磨人 却永不走味 Sweeter than honey and bitter as gall 甜若蜜糖 苦若胆汁 Cupid he rules us all 我们将自己献给爱神。 ——《What is A Youth》

 5 ) 《芳华》中最打动你的片段或细节是什么?

当一卡车的伤员运送下来的时候,小萍打开车厢,她吐了,但护士长去安慰她的时候,她说我不是嫌弃他们,一个被嫌弃了大半生的人,却从不曾嫌弃过任何一个人,这难道不是最大的善?全身烧焦的石林峰,是车上那唯一活的人,他说,其实我十六岁,瞒报的十七岁当的兵,特别是最后的那句你一定很漂亮吧,十六岁的少年,是否经历过爱的滋润,就因为战争,最后离开了。随后炸弹响,小萍毫不犹豫的跃到了他的身上,即使是个将死的人,她也要舍命保护,这不是善吗?善的人真就是那大白菜,在室外冻着还好,拿到室内,就会很快烂掉,这社会不就是这个理吗?

 6 ) 《芳华》,红色时代的cosplay

几年前我认识了一个艺术家,说自己在八十年代坐过牢。酒酣耳热,一桌人都笑听他讲牢狱中的趣事。他说自己那年才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坐牢最难受的是想女人,想得发疯。有一次在操场上列队跑步,他看到不远处有几个女人,顿时激动起来。当他跑到那几个女人跟前时,突然闻到其中一个身上的女性荷尔蒙味,他一下子失控了,像一头疯牛般狂奔过去,一把抱紧那个女人,像吸血鬼那样,在她脖颈间深深地、猛猛地吸了一口。啊,那一刹那,他说有一股东西仿佛从脚底直冲脑门,把他整个人奇经八脉都打通了。在场的女孩被他挤眉弄眼的夸张讲述逗得哈哈大笑。

看《芳华》,不知怎的,我又想起他,想起他说的那股“女性荷尔蒙味”。

电影不难看,也有人感动啜泣。但问题不在于好不好看。冯小刚在“张艺谋化”,这样说不精确,应该说那一代男性导演,在经历了最初个体化的自由表述、百花齐放后,开始回溯自己的精神母源——集体主义审美。其中以张艺谋为代表。集体主义审美有几大特征,一是高饱和度、高视觉冲击力的大色块,二是高重复性的口号和画像,三是高统一性的动作仪轨。革命年代的忠字舞,满街红色标语和毛画像,这种记忆是深入骨髓的,变成几代人的民族性格,沿袭到今天就是奥运开幕仪式上的人海战术,成千上万人做着同一个动作,形成巨大的视觉震撼,而在其中的每一个个体是不重要的、可被替代的,他们是细胞,服务着首脑。

在《芳华》里,反复出现大面积的红色,红旗、红墙、红背景的毛像,如花似玉的文工团美女在红色里唱响青春,在泳池边展示雪白的大腿。导演的用意是直白的,他不是在沉淀、反思、批判、怅望、否定,或者什么曲折幽微的表达,他只是在单纯地重温旧梦,梦里有他念念不忘的文工团女兵,夏天穿着的确良,露出洁白光洁的脖颈,一股女性荷尔蒙气息——在那个时代,她们不是他的。

冯小刚自述这部电影的由来和他当年在文工团的经历有关,原著和编剧严歌苓也在文工团待了十年,萧穗子这个角色有严歌苓本人的影子,严在原著里,把自己当年的经历(被恋人检举揭发)安在了她身上,让她代表自己说出许多对往事的思考。编剧和导演在面对同一段历史时,视角是天然不同的,甚至是对立的,严歌苓的角色正是冯小刚当年垂涎而不得、试图通过电影再次意淫的。多年后,功成名就的冯小刚邀请一位当年的文工团姑娘来订制剧本,再通过一场盛大的选秀挑选出“冯氏文工团”,拍成这部电影,这场行为艺术的含义超过了电影本身。

在电影进入视野之前,导演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女演员,要求能歌善舞、美貌、非整容,他要符合自己记忆的天然美女。在角色确定后,观众看到了一套照片,幸运的女孩们穿上导演念念不忘的白衬衫,露出幸福笑容,而照片上也特别标注了这些美丽面孔的特征,如:吊烟眉、丹凤眼、微笑唇、精巧鼻……美被一把标尺具象化了,被缺乏尊重地、赤裸物化地展示出来,却没有人感觉有问题。这些被甄选的女孩在这些照片里、在电影后的各种采访里,露出与当下时代有些错位的、春风得意的笑容,也确实像红色时代重现。

在我幼年的模糊记忆里,父母曾经暧昧地讨论过一部电视剧《红颜劫》(估计没几个90后知道),并且提到一个我当时不解的名词,林立果选妃。中选的女孩是南京军区的舞蹈演员。这段历史,冯小刚应该知道。那是更真实、更残酷的芳华,背后埋葬的青春难以为世人所知。几十年过去,冯小刚反倒用电影镜头完成了一次精神选妃,骄傲地告诉全世界,权力时代他没资格做的事,资本时代,他有了。冯裤子出息了。

作为世界上极少数有文工团的国家,这个群体的属性是模糊的。无论导演和编剧本身都有理由去怀念她。在动荡岁月,文工团就是乌托邦,除了物质上的相对保障,也与激烈的政治冲击保有距离。对文工团的怀念,先天地带有柔光滤镜,注定了它不可能是一部“写实”作品。

在时代里沉沦、被毁尽芳华的是一代不可言说之人。是与何小萍父亲同龄、在各种运动里尸骨无存之人。回顾历史,就算不刻意着笔于血泪疮痍,至少也不尽是蓝天红旗、青春玉腿。时代的痛楚在这里被最大限度淡化了。电影里,高干子弟郝淑雯骄傲地宣称,“江山都是我们打下的”。在文工团快要解散的时候,她和另一个高干子弟迅速走到了一起,走进了新时代。戴上墨镜,穿上牛仔裤,下海经商致富。芳华逝去对她们来说是时代创痛吗?不是。郝淑雯们不曾吃过时代的苦,她的怀旧是人人皆有的青春感伤。旧时代她是既得利益者,新时代她依然是。而作为第一男主角的刘峰,从贫困的剧团里翻着跟头上来,在文工团只能靠学雷锋立足,靠给有北京背景的同伴当快递积攒人缘。最终被时代彻底抛弃,彻底放逐,只能辛酸地过完一生(原著里因病去世)。

问题是,对这种因时代、制度、阶层造成的悲剧,编剧和导演是持同情弱者、批判时代的态度,还是顺理成章认同其逻辑合理性?一个情节:退伍多年后,时髦的郝淑雯在街头偶遇刘峰,他正为讨回拉活的小车被城管推搡,一只假手掉到了地上。郝淑雯目睹了这凄凉的场景,为他仗义执言,垫付罚款。下一个镜头,她看着刘峰的背影,和萧穗子开起了玩笑:林丁丁中年发福了,现在让刘峰用假手摸都不愿意了吧。两个人就这样欢畅地笑了起来。她们的战友正因为那一次触摸,毁尽芳华,到头来却成了玩笑的话题。

我在想,冯小刚到底知不知道,这段玩笑是非常恶毒、非常残忍的呢?残忍来得如此直接,如此轻浮,实在无法让人感受到导演对此有任何否定态度。他也许只想借这一幕来自嘲,他迷恋的文工团女神终将发福,一代人的芳华终将逝去。这种感叹远远超过对那些被时代埋葬者的悲悯。

原著小说里,严歌苓让刘峰说了一段类似“国家不再需要咱们了,我不下岗谁下岗”之类的体恤温言。瞬间让我想到了贾行家的演讲,和黄宏的小品。伤残老兵的凄凉处境不需赘述,时代抛弃了他们。谁该为此负责,肯定不是文工团的姑娘。但在那个封闭的小环境里,萧穗子们直接参与了作恶,欺辱何小萍,驱逐刘峰,这不光是时代之恶,也是每个参与者的选择。电影没有表达出对时代的反思批判,有人说这是因为审查制度,“如果表达了就看不到这部电影了”。这种想法太自作多情了。

客观来说,严歌苓的小说比电影丰满很多,至少不像电影,近乎失控地意淫往日美好。有别于电影创作的男性视角,原著里严歌苓写了对往昔岁月的反思。不过这种反思并不涉及时代结构、政治体制,也就谈不上时代性的批判。严歌苓把这一场悲剧定性为人性的问题,类似“人们不能接受平凡,不能接受活雷锋也有平凡的人性,只有不被善待的何小萍懂得他的善良和平凡”这样的解读,对于刘峰承受的苦难来说,太轻薄了。严歌苓本身的立场就是轻的,以至于电影也不可能扎根在一个沉稳的地基上。国家苦难成了一场青春颂歌。就像今时今日,那些遍布各大城市的公社饭店、毛家菜,服务员穿着淘宝批发的绿色军装,用印着工农兵的搪瓷缸倒茶,墙上依然有革命口号。一切都轻了,变成了cosplay。而《芳华》正是这样一场红色时代的cosplay。

借用李伯通的评论来结尾——

“那些被阉割的灵魂,只不过恰好青春正盛,才能将那个时代冠名为芳华。这种怀念具有强大迷惑性,让如今这些可以随意做丰胸手术、对着明星大喊老公老婆的年轻人误以为往日并非地狱。”

 短评

最近的影片都是「虽然我哭了还哭的很惨但我没法把票投给你」的类型

5分钟前
  • 琦殿
  • 还行

衷心祝福冯导,宣传的时候接触到他好几次,这年头还关注这种题材的导演不多了。在有限的人生里多完成一些自己真的想做的事情吧。我真的很喜欢这样的电影,讲一个故事,感受一段人生。

7分钟前
  • 杨迪
  • 力荐

那个年代,集体对于个体的“人无完人”是敬而远之的,边缘个体最容易找到共鸣;人们对于“英雄”的定义也是不容许有缺点,所以英雄才会一次次上场和落幕。对于那个时代特征、精神面貌的还原,拥有创作者的情感投射,使之活灵活现,恍若隔世。(缺点是后半小时有显冗长,女演员们傻傻分不清)

10分钟前
  • 大奇特(Grinch)
  • 推荐

精神病人聚众围观文工团的歌舞表演,是个很好的落脚点。但分裂的冯小刚,显然没有想好,如何去反思这场大型的疯人院精神虐待。你为所谓的情怀买单,为不再拥有电影记忆的父母辈落泪,你以为这是一壶好酒。实际上,更像是损伤大脑记忆的勾兑酒精——正如那场丑陋的散伙酗酒。

12分钟前
  • 木卫二
  • 还行

“没有被善待的人,最容易识别善良,也最珍惜善良。” 适合带长辈们看,或许多少年后,就没人再拍这样的电影了…后面半小时泪弹太足,我们在最好的年代虚度光阴,他们在最坏的年代洗尽铅华。

17分钟前
  • 影志
  • 推荐

能抱抱我吗?

22分钟前
  • 朝暮雪
  • 推荐

敏感题材更像噱头,包装着一个中老年气味的回忆录。如果彻底变成一个回忆青春的私人叙事也可以,又或者干脆变成对特殊时代的见证与反思,冯小刚哪边都舍不得放弃,变得互相冲淡。战争空留场面,不能追究,“十年”只做背景,也无法深入,最深入动情的是开头文工团内的那部分叙事,残忍被忽略,只剩明媚

24分钟前
  • frozenmoon
  • 还行

岁月漫漫,芳华刹那,青春是独舞后的重生,是撕碎的心动诗行,是泛黄的破碎照片,是物是人非后不曾遗忘的气息面容,青春的热血涂洒在特殊年代,以平庸个体嵌入历史图腾的方式,呈现诗意浪漫与残酷幻灭并存的质地;前后影像基调对比明显,战争长镜调度出色,情怀满溢不觉煽。

28分钟前
  • 欢乐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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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抱希望 却意外惊喜 剧本依然很严歌苓 大时代背景下小人物的命运 红布黑布白布的符号堆砌 一代人的青春与主旋律的结合 冯导这几年感觉学了很多 炫技般的长镜头运用 丛林枪战长镜头真的太厉害 有几场戏真的想拍手叫好 缺点还是过长 有明显可删减的部分

32分钟前
  • MR.Charles
  • 推荐

到广州美术学院讲座,在大学城的巨幕影院里欣赏了它。“青春芳华”与“历史盲点”的光芒抵消了剧作和处理的上的一些短板,使影片《芳华》充满了感情与力量。在如此娱乐至上、虚无历史的潮流中,冯小刚导演的不懈坚持与努力格外令我钦佩!

34分钟前
  • 谢飞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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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乐简直要打500颗星。这电影我妈不带我外公外婆去看的话他们当年就是白在军属大院见证文革了。节奏和情绪在剪辑上有些脱节不过还是有被感动到。一镜到底的战争部分略乱略啰嗦,但整体瑕不掩瑜。坐我旁边跟我差不多年纪的中国男孩哭了。最喜欢的角色无疑是穗子。我对军旅题材的作品是没有抵抗力的。

38分钟前
  • 蓝色波丽露
  • 推荐

我不喜欢现在严歌苓的小说,但喜欢由她小说改编的电影。好看。

39分钟前
  • 邓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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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战争活着不如死去,那个年代清醒不如疯魔。倘若这样牺牲,刘峰便能被写成歌,在心上人的歌喉里成为不朽;假如继续痴癫,小萍就能一直跳舞,在幻梦里领舞到老去。可惜文工团的台上没有不散的舞,滇缅的沼泽里唱不出永恒的歌。他们像熟透的番茄、将化的雪糕,在青春里一个趔趄,再回首已是面目全非。

44分钟前
  • 西楼尘
  • 推荐

贩卖几代人集体回忆的流水账,冯小刚讲故事的能力直线下降啊,只能靠年代符号来缅怀“善良”了。陪母亲大人看的,她要给五星我要给三星,结果就是被平均(就像里面每个人的戏份一样)...🙄

45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 推荐

最大问题出在导演在给作为主角的文工团群体持何种态度上投了弃权票。那么我们就可以看到在前半部已被成功塑造为坑害好人的作恶者,在后半段试图以依依惜别怀旧战友情感染观众,只能彻底失败。

50分钟前
  • 红胡子
  • 还行

严歌苓笔下有幻灭,但冯小刚镜头里只是一闪而过。严写的是“他触摸了我”,冯心里更多是芳华,如同张艺谋心里有“归来”,而不是“陆犯焉识”。无论是冯还是张,都从严歌苓笔下拿走了自己需要的东西,而将严那部分反思一带而过。他们终归是这个时代的主流,而严歌苓多是历史边缘人视角。也只能如此了。

55分钟前
  • 小心和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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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冯小刚这次应该是走心了,第一次能在他的电影里找到更真实的感情共鸣。故事可看性不错,从青春芳华到残酷战争再到一切的幻灭,颇有些伤感。美术、服装、摄影、配乐都非常出色,也成为主要加分项,片子拍得非常漂亮。

58分钟前
  • 桃桃林林
  • 推荐

冯小刚的最佳作品——也就这样了吧。道具、美术都让人感动地细致,但各种柔光滤镜让人倒胃口,一个又一个华丽丽的长镜头,但人物的脸谱化让人没法忍。冯是大陆导演中最擅长市民情节剧的,但过分沉溺于草民被时代巨轮碾压的悲情,却无力反思巨轮本身,这使得他的电影始终讨巧有余,力度不足。

1小时前
  • 风间隼
  • 推荐

虽然剧本是很严重的硬伤,用女二的第一人称讲别人的故事,导致最后没有哪个角色的形象足够立体。不过从情感上讲,我是非常喜欢这部电影,很有共鸣,让我们看到一个特殊的时代,看到那代人信仰的幻灭,故事里没有敌人,但敌人又无处不在,好坏善恶都只是一线之间。这部电影里,最好的肯定是配乐了。

1小时前
  • 亵渎电影
  • 还行

《芳华》好看。隔着岁月往前看,许多人和事儿加了青春的滤镜,都深沉到不像话。年轻人美好又残忍。美好是因为心眼不脏,残忍是因为对别人的善良难以感同身受。那一代人把芳华给了时代。由衷地希望我们这一代人能多留些芳华给自己。

1小时前
  • 宋小君
  • 力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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