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众看影片时,有立场预设,有上帝视角,所以我们很自然就可以代入主角的经历,认定基本的善恶,这是电影的功劳。然而若把这样的案件放入现实中,再悄悄修改一下剧情,使得受害者不是完美受害者,而是一个略喜欢贪小便宜的人,那么在警察看似完美的证据链下,旁观者又该以什么样的姿态来观看这个案件呢?
结合近年来“网民断案”的倾向,我想不难猜到舆论的反转和对立。
正如影片里“IG”警官为自己打断猥亵男十指的私刑辩护那样——“如果不动用这种刑罚,我怎么能保护那个女学生?怎么惩戒那些罪犯?”——大多数民众朴素的正义感往往只能让他们认识到法律双刃剑的其中一面——惩戒犯罪——而忘了另一面:约束公权力。
我想引用罗翔《圆圈正义》中通俗的阐述来解释这个观点:
“刑法不仅要惩罚犯罪,还必须有效地限制国家的刑罚权,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古话说:‘刑不可知,威不可测,则民畏上也。’如果刑法的使命只是打击犯罪,其实没有必要制定成文刑法。它只需存于统治者的内心深处,一种秘而不宣的刑法较之公开明示的法律更能打击一切所谓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公权力如果不受约束,那么“一切有关谁应该构成犯罪,谁不应该构成犯罪的问题,也就只能依赖权力者的偏好……这样,我们大可不必担心出现疑难案件,因为只要是我们想打击的,那它就是犯罪。”
《杰伊·比姆》用一个小时的刻画,让观众体会了公权力之恶,甚于民间违法。
民间的违法,由公权力去制裁,而公权力对人权的践踏,更容易使人毫无申诉的余地。也正如影片中律师钱德鲁所说:“他们(那些被公权力践踏的人民)只剩下我们了。”
看完本片,不由得对坚持正义的律师心生敬佩。每一个国家,都需要这样的人,为手无寸铁的民众举起对抗部分邪恶公权力的法律武器。
他们就像罗翔在送给所有人的书里都会写的那句话一样:做法治之光。
这是基于真实的故事。看完之后我依然有深深的疑问,这样的故事,他的意义到底在哪里?表面的说当然是法律的正义得到了伸张,让人看到法治的力量,人民看到了希望。但真的是这样吗?整个故事里面需要的是一个超级英雄,他不畏强权又绝顶聪明,充满执行力,还温情脉脉。故事还需要一个绝对公正的最高法院。影片中只是冰山一角的显露出来的是这背后有深刻的政党角力。法庭的公正有多少是来自于政治斗争的平衡呢?这个问题问出来就显得如此的政治不正确,和充满阴谋论。但是对于一个阴谋论者来说,这个就意味着真相。
不记得在哪里看过,所谓的正义,所谓的文明,所谓的进步,其实不过是一种在资源充分,社会经济持续增长期的一种幻觉。一切的问题其实都是资源和分配的问题。这是印度的故事。我们可以做一下思想游戏,如果在这个南亚次大陆古老的土地上,真的发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革命。它包括土地的革命,思想的革命精神的革命。只要资源是有限的,土地是有限的,而人口在继续的增长,那么这些革命的人们如何去面对资源分配的问题? 种姓,你把身份证烧掉他就消失了吗?哪怕所有人皮肤都漂白,婆罗门,刹帝利就全部都和谐了吗?我怀疑这种可能性。
唯一的办法就是增长,如果我们不能够走出星辰大海,而不得不困守这蓝色的匮乏的星球,这样的事情,1000年,2000年,1万年,2万年仍然会不停的,持续的发生。和法律无关,和正义无关。偶尔的英雄事迹,不过是在无边黑暗中的迷幻。
有“宪法之父”之称的印度首位法律部长比姆·安贝德卡尔曾说:“只要有一个人没有实现社会自由,法律提供的自由对他而言就是无效的。”
印度种姓制度由来已久,在那片土地上,人的社会地位与他们的财富无关,姓氏决定了他们的一生。
尽管印度早在70多年前(1947)就颁布律法废除了这一制度,但种姓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由此带来的社会性问题层出不穷。
电影《杰依·比姆》这部根植于上世纪90年代的电影,反映的就是这样一件由种姓歧视延续而来的司法和警务系统丑闻。
案件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聚焦的是印度少数民族伊鲁拉人因身份(种姓)问题被小人栽赃为贼,随后受当局疯狂迫害致死的著名冤案。
这起案件非常有代表性,除了有敏感的种姓议题,当中还牵警务系统和司法权力腐败这样引人夺目的话题。可以说,电影本身为外界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契机,去了解一个更真实的印度社会。
被疫情折磨得苦不堪言宝莱坞瞅准时机,在今年推出这部揭露印度现实问题的电影,给本国举步维艰的现状再添一道“难题”。片中反映的问题由来已久,是印度一直无法攻克的老大难。
最典型的一个问题,还是被外界吐槽过无数次的种姓制度。
过去,低种姓群体如果看到高种姓人群,必须避开以示尊重。假入不小心看了对方一眼,他们也会受到严厉惩罚。可即便万般小心,如遇到不怀好意的人碰瓷找茬,被无端安插罪名的事也时有发生。
今天,种姓遗毒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旧深远。虽然印度法律废除了种姓制,但强大的宗教环境依旧将这一古老形式予以保留。
如此一来,整个印度社会实际上仍旧建立在一套天生就充满不公的制度下,在这样的制度中谈论公平,简直是一个残酷而绝望的笑话。
影片中,作为比首陀罗更加低贱的一族(印度种姓又高至低分别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贱民),伊鲁拉族的遭遇令人扼腕。
作为曾经的狩猎民族,被印度主流社会同化后,他们无法像高种姓阶层那样接受正常的教育,即便有心让小孩接受教育,也要经历重重坎坷。
在种姓制度的排挤下,占印度总人口约1/5的贱民阶层,至今仍有90%的文盲率,严重阻碍了印度的经济发展。
悲惨的是,伊拉鲁族无法改变自己的前途,一辈子只能从事体力劳动。低廉的薪资让族人们根本无法住进像样的居所,他们只能在人与自然的双重压迫下,过着没有种姓证书、没有身份证、没有任何社会福利保障的零尊严生活。
更悲惨的是,即便已经如此卑微地活着,他们仍然逃脱不了被特权阶级肆意玩弄的命运。
同村高种姓阶级家中失窃,警察不是第一时间搜证据抓窃贼,反而为了快速结案,随便从低种姓群体中找一个人出来充数。如果问不出真相,违法刑讯逼供也在所不辞。
如此氛围下,权力非但没有成为保护百姓的保护伞,反而成了和罪恶狼狈为奸的一丘之貉,一批批冤案卷宗下,大量真相被掩盖,正义更是无从谈起。
作为冤案的申诉者,人权律师钱德鲁,在推动印度司法公平的道路上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和大众了解的刑事或民事诉讼案律师不同,钱德鲁干这份工作带有一点公益性质。他的客户大多来自低种姓阶级,这意味着人们没办法照常支付律师费,钱德鲁对此深知杜明,但他依旧义无反顾地投入到为底层辩护的义举中。
片中有一段话特别令人动容,他说:“一个人是否值得尊重不在他有多少才能,取决于他用才能去做什么。当正义为你们这样的人伸张,我晚上才能安稳睡去,这就是我收到的费用。”
将百姓福祉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除了有崇高的品德,另一个支撑钱德鲁这么做的原因,还来源于他对法治的信念。
靠着这样的信念,钱德鲁曾在6年时间内,帮底层打过96000起官司,做出的历史性成就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那个坚定他信念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一开始提到的比姆·安贝德卡尔。片名除了歌颂司法界前辈,还有致敬。所谓“杰伊比姆”,其实翻译过来即为“万岁比姆”,象征的是钱德鲁对前辈倡导的法治理念的传承。
要帮助底层百姓对抗官官相护的上流社会,难度不小。钱德鲁的无私奉献固然动人,但底层维护尊严的模样同样令人动容。
这份尊严要求他们以一个“人”的姿态活着,而不受任何利益蛊惑。担心职位和公权面子的人,和一个真正寻求体面的人是两个物种。前者大概永远无法理解,一个自尊受到践踏的人是不能、也不会被轻易收买这件事。
如果说贫穷是先天决定的,那穷人到底该不该有自尊,决定权从来不来自外界,而来自穷人自身。当要求独立平等的观念萌芽,当团结对抗顶层的压迫势在必行,穷人展现的磅礴力量,是任何暴力机关都无法阻挡的惊涛海浪。
观赏影片途中,总是不自觉联想起另一部维权电影《辩护人》,里面有一句台词至今看来仍旧振聋发聩。扮演民权律师的宋康昊在片中慷慨陈词道:“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民,所有权力皆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
环顾全球提倡民主法治的国家,他们的宪法中无一不强调“权力取之于民用于民”,然而这套看似通行的准则,在现实面前似乎总是难以达成共识。
一个人的力量终究有限,纵然如钱德鲁这样一心为百姓申冤的大善人,也难改伊拉鲁人及更多低种姓阶层百姓继续被公权力鱼肉的现状。
《杰伊·比姆》的出现,至多算是一次勇气和道义层面的批判,但之于时下的印度,要从根本上改善当地的人权和司法公正,扭转封建观念似乎依旧是一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撰文 | Zed
策划 | 轻年力量
-End-
《杰伊.比姆》发生在1995年,内蒙古呼格案发生在1996年4月9日,在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女子被强奸杀害。公安机关认定报案人呼格吉勒图是凶手。5月23日,呼格吉勒图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6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此时呼格只有19岁,并且执行枪决时开了两枪。 2005年10月23日,真实犯罪嫌疑人赵志红承认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杀害了一名女性。呼格案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之后经过呼格父母多年奔走,多方努力,终于在2014年呼格案被定为冤假错案。
对抗强权、揭露不公、追求公义、呼吁平等,讲述诸如此类主题的现实主义题材影片,一直是我的心头好,前些年,韩国屡屡推出此种类型片子,《辩护人》、《熔炉》等,而近几年,印度也时常有这样成色的商业电影频频推出,像《摔跤吧爸爸》、《误杀瞒天记》,以及包括我今天要向各位推荐的这部——《杰伊比姆》。
如大家所见,我在标题里写了两遍杰伊比姆来加以强调,可见这四个字的含义之深,杰伊比姆并非人名,纵观全片,其实也并没有与之相关联的直接台词或情节,但本质上却息息相关,它是一种斗争的延续,更是一种精神的传承。所谓“杰伊比姆”,直译成中文,可比作“比姆万岁”的意思,这是印度人民为纪念一位伟大种族平权者而流传的一句口号,此人便是比姆拉奥·拉姆吉·安贝德卡尔,他出身卑贱,是印度四个种性以外的“不可接触者”,俗称“贱民”,他一生都在为提升“贱民”的社会地位而做斗争,推动并主持印度独立后第一部宪法的制定,构建了印度宪法的基本原则,被誉为“宪法之父”或“印度共和之父”。
电影《杰伊比姆》虽然讲的完全不是这位印度宪法之父的故事,但显而易见其内里的精神一脉相承,电影改编自真人真事,取材自上世纪90年代的拉贾坎努案,电影的主人公是名为“钱德鲁”的印度律师,他从小受比姆的思想影响,同样一生都在为司法公正做斗争,竭尽所能一心为“贱民”伸张正义。
这是一部充满力量的电影,电影中处处彰显印度落后的种性制度下的恶劣现象,人被三六九等划分,上等人处处有优待,下等人命如蝼蚁,哪怕是犯罪,上等人可以无罪释放,而下等人总是屈打成招,随意被拉去顶替判刑,哪怕只是路上多看了警察一眼或是躲在一旁,也可能被抓起来打一顿,随便判个几年。电影的主线故事,围绕着一个悲惨案件而展开,富人家金银首饰被偷,怀疑是出身贱民部落的拉贾坎努所为,只因他前一天曾帮忙捕蛇,警察们简单勘查后,便抓来拉贾坎努及家人,意欲屈打成招,就像他们一直以来所做的那样,可善良坚毅的拉贾坎努不认,最后被活活打死。警察们试图瞒天过海,谎称拉贾坎努一伙越狱而去,拉贾坎努的妻子苦苦等不到丈夫的消息,四处找人帮忙无果,最终找到了律师钱德鲁,这是一桩几乎所有证据都在警察手里的案子,钱德鲁一开始就意识到这将是一场对抗当权者对抗政府的斗争,但他仍旧在拉贾坎努其妻子声泪俱下的控诉里,毅然决然选择接下这个案子。
电影始终围绕着这一场斗争而展开而深入,伴随着钱德鲁的层层调查,一场场的庭审对抗,拉贾坎努案最终得到公义的裁决,在这个案件中,拉贾坎努从来就不是偷盗者,也从没有越狱,警察们一早就知道偷盗者另有其人,只因为拉贾坎努是种性制度中的无名者,他们根本就没有经过任何思考,只是照常程序一般的想要让拉贾坎努这个贱民“认罪”,他们动用暴力,杀人后又弄虚作假,若不是钱德鲁律师的步步为营,坚持调查真相,这个案子在本该进行的任何流程中,根本不会有任何人觉得有问题,只因为贱民本就如此,本该如此,已是根深蒂固的认知。
看这样的电影,总有许多场面及镜头让人怒不可遏、不寒而栗,当权者漠视生命的理所当然,犹如家常便饭般的滥用暴力,那种直接镜头甚而超过恐怖片的直观。同时片子里依然是充满真善美的力量的,当拉贾坎努的妻子拒绝警察部高层的和谈,当钱德鲁律师在庭审上怒斥不公,当有不愿意同流合污的警察站出来表明态度,那些人物的高光时刻,就像是这部影片存在的价值,让我们充满力量,这世上纵有千般丑恶万般苟且,只要有不甘沉默的声音,世界便不至于那么糟。
杰伊比姆,杰伊比姆,我想,当印度人高呼比姆万岁的时候,他们呼唤的并不仅仅是这个人,而是某种态度或精神,这种精神指引了钱德鲁律师,也指引了这部电影,指引了万万千千的人,才能让印度社会变得更好一点点,人们需要杰伊比姆,仍将继续需要下去。正如片子结束后字幕卡所写的,来自一篇马拉提诗作:杰伊比姆是光,杰伊比姆是爱,杰伊比姆是黑暗通向光明的道路,杰伊比姆是数百万人眼角的泪水。
补写一点信息或内容:
上周周末,看了《杰伊比姆》,看片之前,我完全没有听闻过有关这部片子的信息,让我产生观影欲望的,是我无意中浏览的一条新闻,标题中的几个关键词着实炸眼:IMDB网站9.6分,印度神片,真实故事改编,这是一部怎样的片子,以及片子的故事梗概等,上面谈了,下面分享一些有关这部电影的一些信息和内容等。
首先,在我看来,《杰伊比姆》绝对是一部好看的片子,也是一部立意极具价值内里饱含力量的片子,我在豆瓣给这部片的短片只有几个字——印度版《辩护人》,当然如果真要比较而言的话,在我心目当中,相比《辩护人》,《杰伊比姆》逊色一些,同样的现实主义题材影片,《杰伊比姆》给予人的冲击,不论是片中高光时刻的戏眼时分,还是人物的弧光,都让我觉得还是八年前的韩国电影《辩护人》更甚一些。
所以,所谓IMDB高达9.6分这样的噱头,不必全信。这些年以来,印度的电影爱好者们有上IIMDB为自己热爱的片子刷分的习惯,印度网友普遍会英语,IMDB网站在印度的占有率也很高。往往有一部还不错的印度人民喜欢的影片上映,印度的人口优势便显现出来,疯狂输出高分刷好评,使得经常会有印度电影在IMDB上出现评分过9分的片子,《杰伊比姆》便是当下的案例,片子11月初在亚马逊流媒体上线之后,印度人便开始出击,15万多人,在IMDB上打出了9.6分,排名第一,现在仍旧有9.5分。不过IMDB的TOP 250打分是额外一套计算方式,《杰伊比姆》依然以8.2分排在了第130位。总之,9.5分就当一个数字看看,而8.2分则可以参考参考。
关于印度观众有多以本国电影本身为荣?以及多希望自己本国电影可以被更多人看到呢?分享一个小故事,11月29日,也就是我看完《杰伊比姆》的第二天,鬼使神差在网上更新了一条动态,简单摘取了我上面文章内容中的几句话,配上《杰伊比姆》的海报图和话题词,然后得到了许多印度朋友们的回应。
他们表达着自己的喜欢和开心,有人试图翻译我的原文以便更多人阅读,有人为我安利该片男主角的其他电影…我猜想大概因为我是少数非英文非泰米尔语(片子中的语言)等夸奖这部影片的,让他们倍感意外,然后开始助推以讲述《杰伊比姆》这部电影在获得全球范围内观众认可的故事,我记得有一条评论,是这么说的:如果《杰伊比姆》可以在中国上映,说不定会延续《摔跤吧爸爸》的传奇。
我其实较少关注和观看印度电影,有印象看过的也无非《摔跤吧爸爸》、《小萝莉的猴神大叔》、《三傻大闹宝莱坞》等,不会超过15部,但在这部《杰伊比姆》之后,我却莫名奇妙生出了想要观看更多印度电影的冲动,以至于最近在豆瓣给许多印度电影标记了想看。疫情开始之后这一两年,我们在热搜上看到了太多有关印度负面的、愚蠢的、可笑的新闻。但也就是早两年的事情,接二连三有印度电影在国内上映,包括我前面提到的《摔跤吧爸爸》、《小萝莉的猴神大叔》以外,还有《印度合伙人》、《厕所英雄》、《老爸102岁》等。
过去这一周时间,我经常性会去搜索更多有关《杰伊比姆》的动态,及有关印度电影的相关分享。我断言这部《杰伊比姆》会在中文网络中火起来,他可能很难达到诸如《摔跤吧爸爸》这样的影响力,但也一定会更广泛传播起来,成为2021年最后的热门电影,且假以时日,也会成为一部经典,因为他的表达他的内容和他的精神,是有力量的,是普世的,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
封面图:《杰伊比姆》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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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水平有限,如有错误,欢迎指出。
有律师原型钱德鲁出现的照片为文章本身有的照片,其它照片为译者添加的电影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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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安贝德卡尔(Ambedkar)”: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Chandru),《杰伊·比姆》里的英雄的真实生活
沙尔米·哈里克里希南(Charmy Harikrishnan)
(译注:安贝德卡尔,印度宪法之父,现代印度佛教复兴倡导人,1956年发表“佛陀或马克思”的论文。)
提要
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当时是一名律师,他为拉贾坎努(Rajakannu)的案件进行了辩护,拉贾坎努死于警方的拘押中。在这部电影中,苏里亚(Suriya)扮演律师钱德鲁,曼尼坎丹(Manikandan)扮演拉贾坎努,利约莫·何塞(Lijomol Jose)是拉贾坎努为正义而战的妻子(电影里的森格尼,现实生活中帕瓦西)。
由TJ Gnanavel导演的泰米尔语电影《杰伊·比姆》在当下已经风靡一时了,这部影片改编自1993年泰米尔德邦一个著名的人身保护案。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当时是一名律师,他为拉贾坎努的案件进行了辩护,拉贾坎努死于警方的拘押中。在这部电影中,苏里亚扮演律师钱德鲁,曼尼坎丹扮演拉贾坎努,利约莫·何塞是拉贾坎努为正义而战的妻子(电影里的森格尼,现实生活中帕瓦西)。这是一部充满马克思主义主题和安贝德卡尔主旨的电影。法官(已退休)K·钱德鲁在接受沙尔米·哈里克里希南的电子邮件采访时谈到了了种姓、政治和法律话题。以下是节选:
Q:这部电影为什么要取名为《杰伊·比姆》?是因为边缘化群体正在通过宪法来赢得自己的权利吗?有人想知道,为什么一部充斥着马克思主义主题的电影会援引安贝德卡尔的标语来作为它的片名。
A:《杰伊·比姆》不是一个标语,而是受压迫者的战争呼喊。我认为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盗用了安贝德卡尔的东西。马克思主义旗帜和一些披着红披肩领导抗议的领袖的形象在一个平静状态下是一个很正常的场景。但在这部电影中,依鲁拉斯人,一个部落团体,正在把自己组织成一个协会,在游行中诉说自己的要求。电影的要旨在两个场景里表露了出来。第一次是在判决宣布后,律师告诉森格尼,这次胜利不仅仅是告慰她丈夫的死亡,还应该给所有这类伤害画上句号。第二次是在森格尼在法院文件上按上拇指印时,在影片的终点,她女儿舒服地坐在律师家里,开始读报纸。主旨是部落的读写能力是解决他们被排斥问题的最终答案。虽然我最初与马克思主义政党有政治政治联系,但我也开始与安贝德卡尔运动合作,与安备德卡尔运动的合作发生在我脱离马克思主义政党后。
Q:你在1993-1994年为拉贾坎努和帕瓦蒂的案子辩护。当时,你已经被印共(马)开除五年了。所以,该怎么解释在电影里出现的马克思主义主题——列宁雕像、马克思半身像呢?
A:直至今天,我仍然相信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但坚持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并不需要一个党派标签。虽然你可能是在一个党管理的组织里成长的,之后他们不要你了,但你不能停止自己的思考。与停止思考的情况相反,在那些日子里我所相信的一切都会继续帮助我的行动和思考。因此,电影里出现列宁、马克思或者其他领导人的照片,这并不与我今天正在做的事情相抵触。
1993年,当我为拉贾坎努被谋杀的案件辩护时,我并不身处在马克思主义政党中,五年多之前我就被驱逐了。在办案时,我与他们没有任何直接接触。实际上,我偶然碰到了帕瓦蒂(Parvathi),我前往内韦利(Neyveli)去找一些老师谈话,当我走下讲台时,我看到了她,她是跟着一些青年志愿者来到这里的。我告诉她到我在金奈(Chennai)的办公室来谈论这个案件。在提交人身保护令后,几起案件发生了,我没有得到任何组织的任何帮助。案件结束时,法院下令支付5000卢比(尽管我拒绝接受任何金额)。我把这笔钱寄给了民主妇女协会(AIDWA)的领导人麦西利·西瓦拉曼(Mythili Sivaraman),告诉她说这可能可以帮助她们为其他妇女斗争的事业。即使这件事之后,我也没有得到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任何承认。在我被驱逐后,我没有加入任何政党,保持着一个为人权事业奋斗的独立个人的身份。还有一些政党邀请我加入他们的组织,我拒绝了这些邀请。
然而,即使在我被提升为高等法院法官时,马克思主义者的标签依然贴在我身上。一些委员会成员告诉我们的首席大法官说我是马克思主义者,因此我的名字应该被排除在外。但首席大法官AP·沙阿(Shah)抗住了他们的反对,并告诉他们说,我和政党之间的联系已经是近20年前的事情了。我在青年时代为党服务了20多年,因此没人可以阻止别人把我视为马克思主义者。我仍然为拥有这个标签感到骄傲。
Q:EMS向法官克里希纳·艾耶(Krishna Iyer)建议让你提交撤销驱逐的上诉——而你拒绝了这样做,这是真的吗?
A:我在1968年加入了印共(马),并开始与他们的学术联谊会和工会合作。1970年于迪卢瓦南塔普兰举行的印度学生联盟(SFI)成立大会中,我是其中的代表。我升为邦级领导人之一,领导了许多学生运动。我还与工会运动合作,甚至因为违反禁令在一次会议上对工人讲话而入狱两周。我被驱逐是因为我谴责JR·贾亚沃丁(Jayawardene)和拉吉夫·甘地之间的印度-斯里兰卡协议以及随后派遣印度维和部队(IPKF)执行该协议的行动。党对此有与我不同的观点。在我被驱逐后,克里希纳·艾耶与EMS·南布迪利帕德(Namboodiripad)一起乘飞机时,艾耶提到了这个话题,并说失去一名优秀的干部对党来说是一个损失。据了解,他告诉艾耶法官说,我可以向管理委员会提出上诉。无论如何,在那次旅行后,克里希纳·艾耶给我打电话说:“同志,我们还不够红。我们将开一个粉红色的派对。”那是克里希纳·艾耶含蓄的幽默。
Q:你写了一本名叫《我对安贝德卡尔之光的看法》。你是马克思主义者还是安贝德卡尔主义者?或者两者兼是?
A:不管你给我贴上什么标签,我肯定不是一个教条主义者。作为一名律师,你可能只为你遇到的案件辩护。无论你在争论什么,判决不是属于你的事。但如果你是一名法官,你必须撰写一份判决书,你可能会受到你对问题的哲学理解、你在运动中的经历以及你自己的法律知识的指导。《我对安贝德卡尔之光的看法》是我对种姓和宗教的看法汇编。在序言中,我写道,B·R·安贝德卡尔博士的著作和演讲丰富了我对种姓这一棘手问题的理解。在裁决那些案件时,我广泛引用了安贝德卡尔的著作,没有这些著作,我不可能对这些问题有正确理解。我还可以补充说,左翼运动未能科学地解决种姓问题,尽管现在有人尝试科学地解决这个问题,印共(马)也有一个全印度论坛来探讨这个问题。选择其中之一不是一个选择。(原文为Choosing one or the other is not a choice)我的马克思主义背景帮助我更好地理解安贝德卡尔。
Q:在这部电影中,人们的种姓地位被大书特书——但对你自己的背景,这部电影讲得很少。你能向我介绍一下你自己吗?
A:在我的职业生涯中,我一直拒绝回答这个问题。在四灵性晋阶(varnasrama)安排中,我不属于贱民阶层(avarnas)而是属于savarnas(排得上种姓的人)。(译注: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为savarnas,而贱民阶层则为avarnas)即使在广泛的分类中,我也可能是最后一级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归到首陀罗的种姓都是一个性质的。一些人批评这个电影,因为电影主角中的律师是一个无部落者,并称这是倒退。如果你如实地看一看英国司法到印度实行后的情况,你就会发现法院界是由上层种姓主导的,直到现在,你才可以找到一些其他社团更多地参与到法律职业的情况。在种姓制度中,每个种姓都面临着歧视。在顶端的种姓可能没有这种问题。但是,一旦一个种姓发现比自己更低级的种姓,他们就会去歧视那些比他们的种姓更低的人。
安贝卡尔德有一句著名的话:“学习、教育和鼓动”,这是为这个被预定种姓的人和默尔瓦西人而写的口号。归根结底,我们需要一个结构的改变,而这需要在不同领域采取行动。
Q:有很多针对这部电影对暴力的刻画的批评。但当我们看到泰米尔纳德邦关于拉贾坎努的判决时,这份判决里有帕瓦蒂关于她和她丈夫所遭受的酷刑的陈述,看起来,现实比电影艺术所呈现的更加触目惊心。
A:电影呈现的镜头经过精心制作和整合,并且要采取适当的处理,因为它要通过审核。但在现实生活中,情况更加糟糕并且难以用言语来描述。作为法官,我处理过有一些案件,这些案件中警察对普通民众的酷刑比电影呈现的更加残酷。
Q:你援引了著名的拉詹案来盘问人身保护令案中的证人。但即使在今天,人身保护令案也没有得到紧急审理。
A:人身保护令是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特权令状管辖权的一个重要组成组分,数千人通过该令得到解脱。尽管在AK·戈帕兰(Gopalan)案(1950)中,法院对宪法所载的基本权利作了狭隘的解释,但之后,该条款成为了对付无辜拘禁的有力武器。克里希纳·艾耶法官在其著名的判决(苏尼尔·巴特拉II)中扩大了人身保护令的范围,甚至将人身保护令提供给那些可以投诉当局虐待和酷刑的囚犯。但也有人试图通过有意无意的限制来削弱这一规定。典型的例子就是查谟和克什米尔(J&K)的囚犯/嫌犯,他们的案件从未得到审理,有些案件由于高级司法机关的漠不关心而徒劳一场。
曾有一段时间,有人建议修改宪法,规定人身保护令的权力甚至可以由地方法院来行使,以便节省投入的时间和费用。
Q:你怎么看待《非法活动预防法》(UAPA)和煽动叛乱法的严刑峻法的广泛使用?
A:印度刑法典(IPC)第124A条规定煽动叛乱为犯罪,这与民主是对立的。它被嵌入刑法系统是为了保护殖民政府,并被自由地用来对付我们为自由而战的战士。有人曾想,在国家独立后这条法条会被废除。就连司法机构也对该条款做出了错误解释。议会应该废除该条款,而不是留下这个条款使得法院管辖范围变得游移不定。
在尝试了《防范恐怖及分裂活动的法案》(TADA)和《预防恐怖主义法》(POTA)赋予警方权力的效果,并在公众压力下废除了这两项法令后,当时由国会领导的政府秘密提出了《非法活动预防法》修正案,目前印度人民党(BJP)政府正在随意地使用《非法活动预防法》来对付持不同政见者和政治活动家。人民可能会觉得警觉的司法机构可以遏制专横。但我们看到的恰恰相反。被指控的比马·克雷根(Bhima Koregaon)仍在监狱中苦苦挣扎,法院没有给予任何救济。在这个过程中,在部落中工作过的斯坦·斯瓦米(Stan Swamy)神父也被处死。
Q:今天的印度需要建立怎么样的司法制度?
A:1969年,当作为喀拉拉邦首席部长的EMS·纳布迪里帕德说司法机构不能凌驾于国家经济利益之上,他因蔑视法庭而被喀拉拉邦高等法院起诉并受到惩罚。令人惊讶的是,最高法院认可了这个判决。相似的事情还有,如果有人说“尽心尽力的司法机构”,这个话会被视为一个肮胀的话语。我们需要的是忠于宪法精神和法治精神的审判员。这也许是唯一一个司法机构自行任命的国家。任命的官方制度已经行不通了,并且在很多方面与宪法指明的东西相违背。它需要改造。
太牛逼了,看看人家印度这电影,全程2小时40分钟我甚至都不舍得暂停一秒钟。印度是有它的缺点,但是更需要有人说出真相,这样才能反思,才能在微弱中有所改变,哪怕一点点也好。结合今天看到的某大导演要拍史诗级英雄片的消息,也就只能苦笑一下了。
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不是每一次的伸张正义我们都要当史诗一样去歌颂,但是每一次以个体对抗体制的勇气都会让我们感觉心潮澎湃,用良心去追案,用良心去拍电影,也许人间还值得!
又是真人真事!部落人的悲惨遭遇令人发指!幸好是1995年的事了。手法很平实,为作者的正义感给五星。
母亲说:我可以骄傲地告诉我的孩子,虽然我败诉了,但是我从没有放弃抗争。ps:印度版的《辩护人》,杰伊·比姆,在印度本土被译为:比姆万岁。
印度电影女主角开演半小时才登场很常见,但男主角快半个小时了才露面的印度电影,我是第一次见。一度以为我看错了片子,抗过前半小时的铺垫,后面越来越精彩。又是根据真是事件改编,低种姓成年人呆滞的目光和孩子们天真的眼神看着让人揪心,数次鸡皮疙瘩and数次热泪盈眶,Suriya最近的片子也开始走印度良心路线了?
二小时四十分钟的长度是印度电影的常态,影院会中间休息一次,片子歌声、舞蹈不断,使观众尽兴。本片确是表现了一个很严肃的主题:低种姓部落人群为腐败的官僚警察体系迫害问题。时至今日,印度民间也没有彻底摒弃残忍的种姓制度。尽管法律中没有种姓规定,更明令禁止种姓的不公平对待,但蒙冤的「不可接触者」还是大有人在。本片直面这一残酷的现实,令人感动。低种族演员们的群像写得、演得非常到位,值得夸赞!虽然正面律师过于“伟光正”,但也是满足了观众、社会呼唤正义、除恶的心声。
Jai Bhim (比姆必胜/斗争万岁),印度宪法之父、贱民领袖安贝德卡尔博士致力于为低种姓争取权利,他的名字是 Bhimrao Ramji Ambedkar,Jai 是胜利的意思,合在一起就是比姆必胜,这成为追随者们见面打招呼、斗争的用语。豆瓣的译名常让人误解为主人公名字。
A- 年度最佳电影,该火了。从头至尾,没有一句废话。根据真人真事改编,把警察做过所有肮脏的事赤裸裸拍出来,太一针见血了。律师太帅了,维护正义之道,不放过一丘之貉。印度是真能拍,也真敢拍。官官勾结行贿、包庇和滥用私权,把不配拥有土地不配活在世上的烂民活活打死,他们的命一文不值,死了就丢在荒郊野岭,太他妈黑暗了,惨无人道。种姓歧视就像吸了血的蚂蟥一般,永远吸附在印度人民身体里,吸干他们的血为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这部电影该火了!!!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
极度震撼,直面苦难!把人性在体制引发的问题面前深刻显露!
可怕的种姓制度、贫富极端化的阶级固化,警察酷刑致死,印度就是女性的地狱
能拍出这样的电影,说明印度还有救,这个国家将是中国未来三十年很可怕的对手。
《捕蛇者说》。「余闻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尝疑乎是,今以拉贾坎努观之,犹信。呜呼!孰知赋敛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原来1200年前的柳河东与1200年后的印度人钱德鲁律师,是可以共情的)
公权力是拿来质疑的,不是拿来赞颂的
误杀3有了,印度政府怎么放任这些辱印电影全世界传播?
印度都能拍这个,值得思考
妻子一次次不畏强权,被部落首领威胁,警察威胁,更高地位的人威胁,数次以为她,一个失去丈夫,怀孕带着女儿的农村妇女即将对命运妥协,拿着协商的钱,过下半生时,她都选择挺起胸脯站起来,与其说是律师伸张正义,不如说是颠覆低种族人的一种反抗。
印度版《辩护人》🇮🇳
《误杀瞒天记》为家庭而战,《剑客卡南》为农村而战,本片《万岁毕姆》为底层而战。由此,有没有良心,成为划分电影创作者的准绳。
题材满分。印度电影还是有骨气的。